
Emission standard of cooking fume
標準號:DB12/ 644-2016
基本信息
標準號:DB12/ 644-2016
發布時間:2016-07-25
實施時間:2017-01-01
首發日期:
起草人:孫貽超、張澤生、回蘊珉、鄧保樂、楊長喆、周廣琨、鄭媛、汪楠、李文君、閆志明
標準分類: 污染物排放綜合
ICS分類:固定源排放限值
提出單位:天津市環境保護局
起草單位:天津市環境保護技術開發中心、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天津津環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歸口單位:天津市環境保護局
發布部門: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環境保護局
主管部門:天津市環境保護局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餐飲油煙控制、餐飲油煙監測以及標準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天津市行政管轄區提供餐飲服務單位的設計、環境影響評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運營期間的餐飲油煙排放管理。 本標準不適用于居民家庭餐飲油煙排放。 本標準適用于法律允許的污染物排放行為。新設立污染源的選址和特殊保護區域內現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標準摘要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保護環境,防治污染,加強對餐飲業油煙排放控制和管理,根據天津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為強制性標準。本標準未列出的污染控制項目執行國家及天津市相關標準。國家及天津市相關標準嚴于本標準時,執行國家及天津市相關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要求嚴于本標準時,按照批復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執行。 本標準由天津市環境保護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天津市環境保護技術開發中心、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天津津環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孫貽超、張澤生、回蘊珉、鄧保樂、楊長喆、周廣琨、鄭媛、汪楠、李文君、閆志明。 本標準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批準。 本標準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
標準目錄
前言 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與定義 1 4 餐飲油煙控制要求 2 5 餐飲油煙監測要求 2 6 油煙采樣及分析方法、油煙采樣器技術規范 3 7 實施與監督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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