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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第1部分:電氣火災監控設備

Alarm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標準號:GB 14287.1-2005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14287.1-2005
發布時間:2005-09-01
實施時間:2006-06-01
首發日期:1993-04-10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
作廢日期:2015-06-01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火警監視、報警與消防調度系統
ICS分類:防火
起草單位: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
歸口單位: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公安部
主管部門:公安部
標準簡介
本部分規定了電氣火災監控設備的術語和定義、一般要求、要求與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本部分適用于接收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信號、監控被保護電氣線路火災危險參數的電氣火災監控設備。
標準摘要
本部分的第4,5,6,7章內容為強制性,其余為推薦性GB14287《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由以下部分組成: -第1部分:電氣火災監控設備; -第2部分: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 -第3部分:測溫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 本部分為GB14287《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第1部分,代替GB14287-1993《防火漏電電流動作報警器》,與GB14287-1993相比較主要變化如下: 1.本部分在技術要求方面引人了國際較先進的要求,取消了原標準對高溫貯存環境、低溫貯存環境的適應要求,與國際標準一致; 2.本部分試驗方法修改了原標準中基本功能試驗、高溫試驗、低溫試驗的試驗方法;增加了對電氣火災監控設備基本功能試驗的試驗方法;取消了高溫貯存試驗、低溫貯存試驗、平衡試驗、重復動作試驗的試驗方法: 3.本部分增加了檢驗規則和標志的要求.有利于產品的規?;a。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六分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負責起草單位: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參加起草單位:北京利達英杰電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玉祥、張穎瓊、楊波、趙長征、孫珍慧、周華、王鵬翔、胡少英。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B14287-1993 |
標準目錄
前言 1范圍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4一般要求 5要求與試驗方法 6檢驗規則 7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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