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標準號:GA 294-2012
發布時間:2012-11-28
實施時間:2013-02-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王洪柱、王煒華、王梅、任常青、李揚、王烺烺、戴志良、但貴林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警用裝備與器械
ICS分類:頭部防護設備
提出單位: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起草單位:保定市公安頭盔廠、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福建省泉州市海濱玻璃鋼制品廠、浙江華安安全設備有限公司、四川新馬頭盔廠
歸口單位: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主管部門: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警用防爆頭盔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代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質量保證規定、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警用防爆頭盔。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GA294—2001《警用防暴頭盔》。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GA294—2001《警用防暴頭盔》即行廢止。 本標準與GA294—2001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增加了部分術語和定義(見3.2、3.3、3.5); ———增加了襯墊的技術要求(見5.1.1、5.10); ———修改了技術要求(見5.7、5.8、5.12、5.14、5.17,2001年版的5.4、5.2.1、5.2.3、5.7、5.8); ———刪除了視野性能的要求(見2001年版的5.5); ———刪除了面罩耐磨性能的要求(見2001年版的5.6.1.5); ———增加了試驗方法(見6.10); ———修改了試驗方法(見6.17、6.19,2001年版的6.7、6.9); ———增加了質量保證規定(見第8章)。 本標準由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保定市公安頭盔廠、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福建省泉州市海濱玻璃鋼制品廠、浙江華安安全設備有限公司、四川新馬頭盔廠。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洪柱、王煒華、王梅、任常青、李揚、王烺烺、戴志良、但貴林。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A294—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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