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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Limit of radionuclides in building materials
標準號:GB 6566-2001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6566-2001
發布時間:2001-02-01
實施時間:2002-01-01
首發日期:1986-06-19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馬振珠、王南萍、楊欽元、任天山、王玉和
作廢日期:2011-07-01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有毒害固體廢棄物控制標準
ICS分類:廢物綜合
提出單位:中國建筑材料工業協會
起草單位:浙江醫學研究院
歸口單位:中國建筑材料工業協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主管部門:中國建筑材料工業協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鐳-226、釷-232、鉀-40放射性比活度的限量和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建造各類建筑物所使用的無機非金屬類建筑材料,包括摻工業廢渣的建筑材料。
標準摘要
本標準第3章為強制性條款,其余為推薦性條款。 本標準自生效之日起,同時廢除GB6566-2000(建筑材料放射衛生防護標準》,GB6763-2000《建筑材料產品及建材用工業廢渣放射性物質控制要求》和建材行業標準JC518-1993(96)《天然石材產品放射防護分類控制標準》。 本標準與GB6566-2000,GB6763-2000和JC518-1993(9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將建筑材料分為建筑物主休工程用建筑主體材料和建筑物飾面用裝修材料。規定了建筑主體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的限量,不再進行分類管理.明確了裝修材料進行分類管理的要求; 一一放射性核素檢測方法不再引用GB/T11713-1989和GB/T11743-1989標準; -刪去了建材用工業廢渣限量要求方面的具體內容; -一刪去了采用Y輻射劑量率檢測進行判定的方法和石材礦床勘查中放射性水平預評價準則; 自2002年1月1日起,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應執行該國家標準,過渡期6個月,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場上停止銷售不符合該國家標準的產品。 本標準由中國建筑材料工業協會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衛生部工業衛生實驗所、中國建材工業地質勘查中心、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中國石材工業協會、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山東榮成中磊石材有限公司、國家建材放射性監督檢測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馬振珠、王南萍、楊欽元、任天山、王玉和。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6566-1986,GB6566-2000; 一一GB6763--1986,GB6763一2000, GB6566-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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