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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程序和要求

Diagnostic procedure and requirement for occupational radiation sickness
標準號:GBZ 169-2006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Z 169-2006
發布時間:2006-03-13
實施時間:2006-10-01
首發日期:
起草人:譚紹智、姜恩海、劉長安、陳爾東
標準分類: 職業病診斷標準
ICS分類:職業安全、工業衛生
提出單位:全國放射性疾病診斷標準委員會
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醫學所、中國醫學科學院放射醫學研究所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的診斷機構、診斷人員、診斷程序和要求。本標準適用于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的診斷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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