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witches for appliance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hange-over selectors
標準號:GB 15092.3-2014
GB15092.1—2010的本章作下列變動后適用:1.1 本部分規定了轉換選擇器要由人通過操動件操作,或者靠激發傳感器操作。操動件或傳感器可在實體上或電氣上與開關結合在一起,也可分開配置,還可能包含操動件或傳感器與開關之間的信號傳輸,例如,電氣的、光的、聲的或溫度的信號傳輸。兼有受制于開關要求的附加控制功能的轉換選擇器屬于本部分范圍。本部分也包括間接驅動的轉換選擇器,此時操動件或傳感器的操作是由遙控器、器具或設備的一部分(例如門)來達到。本部分適用于由手、腳或其他人體動作所驅動的,供家用及類似用途的器具、設備上使用的機械或電子轉換選擇器。轉換選擇器的額定電壓不超過480V、額定電流不大于63A。注1:電子轉換選擇器可與提供完全斷開或微斷開的機械轉換選擇器組合在一起。注2:電源電路中不帶機械開關的電子轉換選擇器只提供電子斷開,因此,負載側的電路總是被視為帶電的。注3:對在熱帶氣候環境中使用的轉換選擇器,可能需要附加要求。注4:注意器具標準可能含有對轉換選擇器的附加要求或替代要求。注5:本部分中“器具”一詞指“器具或設備”。1.2 本部分適用于附裝于器具內、上或與之一體的轉換選擇器。1.3 本部分也適用于裝有電子元件的轉換選擇器。
本部分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GB15092《器具開關》分為以下2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特殊要求(GB15092.2~15092.4); ———軟線開關的特殊要求; ———轉換選擇器的特殊要求; ———獨立安裝開關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為 GB15092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15092.3—1998《器具開關 第二部分:轉換選擇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與 GB15092.3—1998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第1章對應于 GB15092.1—2010內容,增加了電子開關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和說明; ———增加了第23章電子開關的不正常工作和故障條件的章節內容; ———增加了第24章電子開關元器件的章節內容; ———增加了第25章電磁兼容性(EMC)要求的章節內容。 本部分使用翻譯法等同采用IEC61058-2-5:2010《器 具 開 關 第 2-5 部 分:轉 換 選 擇 器 的 特 殊要求》。 本部分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涉及ISO 公制螺紋處均改為我國國家標準螺紋; ———標準附圖按我國制圖標準作個別改動; ———IEC61058-2-5:2010中規范性引用文件已轉化為國家標準的,本部分直接引用國家標準。 本部分由中國電器工業協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電器附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67)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上海電動工具研究所、浙江佳奔電子有限公司、杭州中久自控系統有限公司、張家港華捷電子有限公司、浙江中訊電子有限公司、上海電氣器具檢驗測試所、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瑞安市華通器具開關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張瑋昌、倪圣瓏、蔡剛毅、方亮、鄭建中、陳平、杜娟、盧劍鋒。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15092.3—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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