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the detec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lammable gase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 and test methods
標準號:GB 20936.1-2007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20936.1-2007
發(fā)布時間:2007-07-11
實施時間:2008-04-01
首發(fā)日期:2007-04-30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張剛、丁宏軍、陳士學、王吉同、王愛中、牛軍、李書朝、陳彬
作廢日期:2018-07-01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防爆電器
ICS分類:易爆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
提出單位:中國電器工業(yè)協(xié)會
起草單位:南陽防爆電氣研究所、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等
歸口單位: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fā)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中國電器工業(yè)協(xié)會
標準簡介
本部分規(guī)定了便攜式、可移動式和固定式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探測設備結構、試驗的通用要求以及試驗方法。
標準摘要
本部分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GB20936《可燃性氣體探測用電氣設備》分為若干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試驗方法; ---第2部分:顯示空氣中甲烷體積含量至5%的Ⅰ類探測器的性能要求; ---第3部分:顯示空氣中甲烷體積含量至100%的Ⅰ類探測器的性能要求; ---第4部分:顯示氣體體積含量至100%的Ⅱ類設備的性能要求。 本部分為GB20936的第1部分,修改采用IEC61779-1:1998《可燃性氣體探測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試驗方法》(英文版)。 本部分規(guī)定了可燃性氣體或蒸氣與空氣混合物用便攜式、可移動式和固定式探測設備的結構、試驗的通用要求及試驗方法。這些探測設備或其部件可用于潛在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和易產生瓦斯的煤礦井下。 本部分與IEC61779-1的主要差異,是在第1章范圍中增加了顯示至爆炸下限100%的Ⅱ類探測設備的性能要求由GB15322另行規(guī)定。刪除了IEC61779-1中的3.5擴散式傳感器。 本部分的附錄A 為規(guī)范性附錄,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國電器工業(yè)協(xié)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南陽防爆電氣研究所、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深圳特安電子有限公司、天津市浦海新技術有限公司、濟南市長清計算機應用公司、海灣安全技術有限公司、河南漢威電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張剛、丁宏軍、陳士學、王吉同、王愛中、牛軍、李書朝、陳彬。 本部分為首次發(f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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