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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第3部分:道路交通標線

Road traffic signs and markings - Part 3: Road traffic markings
標準號:GB 5768.3-2009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5768.3-2009
發布時間:2009-05-25
實施時間:2009-07-01
首發日期:1986-01-09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侯德藻、何勇、唐王爭王爭、王超、姜明、韓文元、高海龍、張帆、黃凱、劉洪啟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交通管理綜合
ICS分類:道路運輸
提出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起草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歸口單位:全國交通工程設施(公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標準簡介
GB5768的本部分規定了道路交通標線的分類、顏色、形狀、字符、圖形、尺寸等一般要求,以及設計、設置的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公路、城鎮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等的交通標線的制作和設置。其他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停車場等設置的交通標線可參照執行。
標準摘要
GB5768的本部分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GB5768《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分為八個部分: ---第1部分 總則 ---第2部分 道路交通標志 ---第3部分 道路交通標線 ---第4部分 作業區 ---第5部分 速度管理 ---第6部分 鐵路平交口 ---第7部分 自行車和行人控制 ---第8部分 學校區域 本部分為GB5768的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GB5768-1999《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的一般規定、相應部分及1999 年的1 號修改單、2005年的2號修改單。本部分與GB5768-1999對應部分及修改單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標線一般規定中突出標線作為信號傳遞手段的目的,突出標線的服務功能(見3.1)。 ---增加橙色虛、實線類型,增加藍色虛、實線類型(見3.6)。 ---更改了部分標線的名稱,使其含義更明確(見4.2、4.3、4.7、5.2、5.3)。 ---增加潮汐車道線、導向車道線、可變導向車道線、減速丘標線、路面圖形標記、多乘員車輛專用車道線、公交專用車道線、車行道橫向減速標線、車行道縱向減速標線、實體標記等標線形式(見4.4、4.8、4.14、4.17、5.11、6.5、6.7)。 ---調整部分標線的設置參數及形式,如增加車行道邊緣線的種類和應用規定、取消左彎待轉區路面文字,代之以左轉彎箭頭、取消原人行橫道簡化設置方案,調整人行橫道路面預告標識尺寸、原高速公路車距確認線改為車距確認線,取消原標線形式,設計了新的車距確認線形式、增加藍色和黃色停車位標線形式,明確不同顏色停車位標線的含義,增加特定應用對象和范圍的停車位標線形式、原港灣式停靠站標線名稱改為停靠站標線,增加專用停靠站和路邊式停靠站標線設置規定、取消原合流箭頭形式,設計了新的合流導向箭頭圖案,增加了城市道路專用的4.5m 導向箭頭體系、增加路面文字標記尺寸的詳細規定、刪除原超車道路面文字標記、調整停止線與人行橫道線間的距離規定、增加圓形中心圈最小直徑限制和菱形中心圈對角線最小長度限制、增加簡化網狀線最大尺寸限制、設計了新的禁止掉頭(轉彎)標線形式、增加接近障礙物標線設置參數規定等(見4.5、4.6、4.9、4.10、4.12、4.13、4.15、4.16、5.5、5.9、5.10、5.12、6.3)。 ---增加標線設置示例。 ---增加附錄B(資料性附錄)交叉路口標線設置。 本部分附錄A、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自實施之日起,凡新設(改設)的交通標線應按新的規定實施,已按GB5768-1999 設置的 交通標線應在其使用期限內逐步更換。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交通工程設施(公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23)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侯德藻、何勇、唐王爭王爭、王超、姜明、韓文元、高海龍、張帆、黃凱、劉洪啟。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5768-1986、GB5768-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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