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標準號:QB 1417-1991
發布時間:1991-12-31
實施時間:1992-08-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輕工業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姚志尚、吳小平、於立成、王柏松、章海馳
作廢日期:2017-03-24
出版機構:中國輕工業出版社
標準分類: 衛生、安全、勞動保護
提出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質量標準司
起草單位:上海市照明燈具研究所
歸口單位:全國燈具標準化中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防爆燈具(以下簡稱燈具)的術語、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質量評定規則。本標準適用于電源電壓不超過1000V,以白熾燈、鹵鎢燈、熒光燈泡(包括緊湊型熒光燈)、高壓汞燈和高壓鈉燈為光源的防爆燈具。注:除高壓汞燈和高壓鈉燈外,其他高強度放電燈應對其內部放電元素加以分析,經防爆檢驗部門試驗和認可后方可采用 。本標準不適用于低壓鈉燈為光源的防爆燈具。本標準不適用于爆炸性粉塵和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同時存在的危險場所內的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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