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規范

Specification for offshor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標準號:HJ 442-2008
基本信息
標準號:HJ 442-2008
發布時間:2008-11-04
實施時間:2009-01-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
出版機構: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態環境監測站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了開展近岸海域環境監測過程中的站位布設、樣品采集、保存、運輸、實驗室分析、質量保證等各個環節以及監測方案和監測報告編制的一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全國近海岸的海洋水質監測、海洋沉積物質量監測、海洋生物監測、潮間帶生態監測、海洋生物體污染殘留量監測等環境質量例行監測以及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環境質量監測、海濱浴場水質監測、陸域直排海污染源環境影響監測、大型海岸工程環境影響監測和赤潮多發區環境監測等專題監測。近岸海域環境應急監測和科研監測等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標準摘要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陸源污染物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和《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管理辦法》,防治海洋環境法治,改善海域生態環境質量,切實履行法律法規賦予各級環境保護部門的職責,規范全國近岸海域環境監測工作,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關于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監測制度、制定監測規范的規定,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近岸海域環境監測工作的技術要求,內容包括:近岸海域水質監測、沉積物質量監測、海洋生物監測、潮間帶生態監測、海洋生物體污染物殘留量監等環境質量例行監測,以及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環境質量監測、海濱浴場水質監測、陸域直排海污染原環境影響監測、大型海岸工程環境影響監測和赤潮多發區環境監測等專題監測的監測方案、斷面及站位布設、監測時間與頻率、監測項目與分析方法、樣品采集與管理、數據記錄與處理、監測結果評價、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監測報告的編制和采樣人員安全保障。 |
推薦檢測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認證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培訓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