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adiation protection instrumentation—Measurement of personal dose equivalents Hp(10) and Hp(0.07) for X, gamma, neutron and beta radiations—Direct reading personal dose equivalent meters
標準號:GB/T 13161-2015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13161-2015
發布時間:2015-10-09
實施時間:2016-05-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李名兆、孫力平、羅遠、高慧、李中原、李建波、周迎春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輻射防護儀器
ICS分類:輻射防護
提出單位: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
起草單位: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西安核儀器廠
歸口單位: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0)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0)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劑量儀及其相關讀出系統(如提供)的要求。本標準規定了上述劑量儀的一般特性、一般試驗方法、輻射特性以及電氣、機械、安全和環境特性。僅對相關讀出系統規定了影響個人劑量當量讀出準確性和報警設置的要求以及涉及讀出器對劑量儀影響的要求。本標準在附錄 C中根據不同測量能力還規定了儀器的使用分類。本標準不包括對事故或應急劑量測定的特殊要求,盡管劑量儀可用于該目的。本標準不適用于測量脈沖輻射(例如:由大多數醫用 X射線診斷設備、直線加速器或類似設備產生的輻射)的劑量儀。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 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 代 替 GB/T13161—2003《直 讀 式 個 人 X 和 γ 輻 射 劑 量 當 量 和 劑 量 當 量 率 監 測 儀》和 GB/T14323—1993《X、γ輻射個人報警儀》,與 GB/T13161—2003和 GB/T14323—1993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將針對不同輻射類型(X、γ、中子和β輻射)的不同儀器標準整合為一個標準,擴展了標準的使用范圍; ———電磁兼容性能要求和試驗增加了射頻電磁場、由快速瞬變或脈沖群引起的傳導騷擾、由浪涌引起的傳導騷擾、由射頻引起的傳導騷擾、50Hz磁場、電壓暫降和短時中斷等內容; ———機械性能要求和試驗增加了顫振試驗; ———增加了“不確定度”內容; ———刪除了“貯存、運輸、包裝、標志”。 本標準使用翻譯法等同采用IEC61526:2010《輻射防護儀器 測量X、γ、中子和β輻射個人劑量當量 Hp(10)和 Hp(0.07) 直讀式個人劑量當量儀》。 與本標準中規范性引用的國際文件有一致性對應關系的我國文件如下: ———GB/T8897.1—2008 原電池 第1部分:總則(IEC60086-1:2007,MOD) ———GB/T8897.2—2008 原電池 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電性能要求(IEC60086-2:2007,MOD) ———GB/T17626.2—2006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IEC61000-4-2:2001,IDT) ———GB/T17626.3—2006 電 磁 兼 容 試 驗 和 測 量 技 術 射 頻 電 磁 場 輻 射 抗 擾 度 試 驗(IEC61000-4-3:2002,IDT) ———GB/T17626.6—2008 電 磁 兼 容 試 驗 和 測 量 技 術 射 頻 場 感 應 的 傳 導 騷 擾 抗 擾 度(IEC61000-4-6:2006,IDT) ———GB/T17626.8—2006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工頻磁場抗擾度試驗(IEC61000-4-8:2001,IDT) ———GB/T17799.2—2003 電磁兼容 通用標準 工業環境中的抗擾度試驗(IEC61000-6-2:1999,IDT) 本標準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在“2 規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中 以 IEC60529:2001 代 替 IEC60529:1989 及 其 Amendment1(1999),并將已有相應國家標準的國際標準改為我國的標準; ———由于 X、γ個人劑量當量儀在試驗時也可使用其他ISO 體模,將7.5、9.3.5、9.4.1.2和9.4.2.2中的“ISO 水板體模”改為“ISO 體模”; ———將9.6.2.2中“ISO6980系列標準”改為“GB/T12164.1—2008、ISO6980-2:2004和ISO6980-3:2006”; ———9.9.2.2中的第3行“在步進增加或減少劑量當量率照射的情況下”改為“在步進增加劑量當量率照射的情況下”,第6行“在步進增加或減少劑量當量率照射的情況下”改為“在步進減少劑量當量率照射的情況下”,原文有誤; ———將9.9.4.1中“(見表4~表6的第3行)”改為“(見表4的第10項、表5和表6的第8項)”并在表4的第10項以及表5和表6的第8項的“條款編號”中增加“9.9.4”; ———11.7刪除不符合國情的“60Hz”; ———14.2的第11個列項說明中“見9.4.2”改為“見9.3.2”,原文有誤; ———表3第1列的第7行“劑量率:Hp(10)、Hp(0.07)”有誤,改為“劑量率:H · p(10)、H · p(0.07)”; ———表4第5行(序號4)的第4列中,“E<50keV”應放在第3列,與第4列的“-33%~100%”對齊,IEC標準有誤,因為“E<50keV”屬于“影響量的最小額定范圍”的范疇。 本標準由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0)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西安核儀器廠。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名兆、孫力平、羅遠、高慧、李中原、李建波、周迎春。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3161—1991、GB/T13161—2003; ———GB/T14323—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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