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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維修業開業條件 第2部分:汽車專項維修業戶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mot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
標準號:DB33/T 608.2-2015
基本信息
標準號:DB33/T 608.2-2015
發布時間:2015-06-12
實施時間:2015-07-12
首發日期:
起草人:方文理、胡群力、曹曉春、陳文華、陳紹雙、張開開、劉自冉、陳孟超、張懋、朱華、方劼、王強、鮑婷婷
標準分類: 公路車輛使用、維護與維修
ICS分類:
43.186
提出單位: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起草單位: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浙江省汽車維修行業協會、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歸口單位: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發布部門: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主管部門: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標準簡介
本部分規定了汽車專項維修業戶應具備的通用條件,以及各專項維修的人員、管理、設施、設備等條件。 本部分適用于汽車專項維修業戶。
標準摘要
本部分依據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代替DB33/T 608-2006,與DB33/T 608-2006相比,增加了第5部分:專用機械車維修企業。 DB33/T 608-2015《機動車維修業開業條件》分為5個部分: ——第1部分:汽車整車維修企業; ——第2部分:汽車專項維修業戶; ——第3部分:汽車快修業戶; ——第4部分:摩托車維修業戶; ——第5部分:專用機械車維修企業。 本部分為 DB33/T 608-2015的第2 部分,與DB33/T 608-2006的第2部分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修改: ——與“國標GB21338 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從業資格條件”相適應,對汽車維修企業的人員要求進行了修改; ——根據交通運輸部行業標準“JT/T816 機動車維修服務規范”和浙江省地方標準“DB33/T626 汽車維修服務質量規范”的要求,提高了對維修服務方面如服務接待條件、服務承諾、公示投訴等的要求; ——根據汽車維修行業的發展變化,參照“國標”及其他“省標”,對部分場地設備的要求進行了修訂,提高了場地的要求,對設備要求及時更新; ——對專項維修項目進行了調整,取消了“發動機維修專項”,將“電器系統維修”與“空調維修”合并,取消了“車身清潔維護”、將“汽車裝潢”改為“汽車美容裝潢”,將“車身維修”改為“車身維修與涂漆”,新增了“四輪定位檢測調整”和“傳動軸校正”二個專項。 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提出并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浙江省汽車維修行業協會、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方文理、胡群力、曹曉春、陳文華、陳紹雙、張開開、劉自冉、陳孟超、張懋、朱華、方劼、王強、鮑婷婷。 DB33/T 608-2006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DB33/T 608-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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