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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碼頭水上污染事故應急防備能力要求

Requirements on preparedness capabilities to pollution incidents at waters for ports and terminals
標準號:JT/T 451-2017
基本信息
標準號:JT/T 451-2017
發布時間:2017-07-04
實施時間:2017-11-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人民交通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張春昌、韓龍、叢旭東、董艷、熊德琪、程金香、汪守東
出版機構:人民交通出版社
標準分類: 衛生、安全、勞動保護
ICS分類:水路運輸
提出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起草單位:煙臺海事局煙臺溢油應急技術中心、交通運輸部規劃研究院、大連海事大學
歸口單位:交通運輸航海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主管部門:交通運輸航海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港口碼頭水上污染事故的應急防備能力目標,應急設施、設備和物資配備,配套設施、設備,以及應急管理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沿海、內河從事貨物裝卸、過駁作業的港口、碼頭、裝卸站。從事船舶修造、拆解業務單位的水上污染事故應急防備能力建設可參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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