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nitrophenols —Gas chromatography mass spectrometry
標準號:HJ 1150-2020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硝基酚類化合物的氣相色譜-質譜法。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2-硝基酚、3-甲基-2-硝基酚、4-甲基-2-硝基酚、5-甲基-2-硝基酚、2,5-二硝基酚、3-硝基酚、2,4-二硝基酚、4-硝基酚、2,6-二硝基酚、3-甲基-4-硝基酚、6-甲基-2,4-二硝基酚和2,6-二甲基-4-硝基酚等12 種硝基酚類化合物的測定。當取樣體積為1000 ml,試樣定容體積為1.0 ml 時,12 種硝基酚類化合物的方法檢出限為0.2 μg/L~2 μg/L,測定下限為0.8 μg/L~8 μg/L。詳見附錄A。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中硝基酚類化合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12種硝基酚類化合物的氣相色譜-質譜法。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和附錄C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起草單位: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驗證單位:江蘇省鎮江環境監測中心、江蘇省常州環境監測中心、江蘇省泰州環境監測中心、江蘇省南通環境監測中心和江蘇省淮安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2020年12月09日批準。
本標準自2021年03月0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前言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 1
4 試劑和材料 1
5 儀器和設備 3
6 樣品 3
7 分析步驟 5
8 結果計算與表示8
9 精密度和準確度9
10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10
11 廢物處理 11
附錄A(規范性附錄) 方法檢出限和測定下限 12
附錄B(資料性附錄) 方法精密度數據匯總13
附錄C(資料性附錄) 方法準確度數據匯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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