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 第1部分:游泳場所

Operation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Part 1:Swimming place
標準號:GB 19079.1-2013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19079.1-2013
發布時間:2013-10-10
實施時間:2014-05-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張秋平、江斌波、張梅、張偉、劉海鵬、趙英魁、王燕京、高祺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體育設施及器械
ICS分類:運動設備和設施
提出單位:國家體育總局
起草單位: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國家體育總局體育設施建設和標準辦公室、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科學研究所、中國游泳協會、中國救生協會、華體集團有限公司、北京華安聯合認證檢測中心有限公司
歸口單位:國家體育總局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家體育總局
標準簡介
GB19079的本部分規定了游泳場所開放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與基本技術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各類人工游泳池、游泳館面向群眾健身開放時的經營管理工作。
標準摘要
GB19079的本部分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GB19079《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分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游泳場所; ———第2部分:卡丁車場所; ———第3部分:蹦極場所; ———第4部分:攀巖場所; ———第5部分:輪滑場所; ———第6部分:滑雪場所; ———第7部分:花樣滑冰場所; ———第8部分:射擊場所; ———第9部分:射箭場所; ———第10部分:潛水場所; ———第11部分:漂流場所; ———第12部分:傘翼滑翔場所; ———第13部分:氣球與飛艇場所; ———第19部分:拓展場所; ———第20部分:冰球場所; ———第21部分:拳擊場所; ———第22部分:跆拳道場所; ———第23部分:蹦床場所; ———第24部分:運動飛機場所; ———第25部分:跳傘場所; ———第26部分:航空航天模型場所; ———第27部分:定向、無線電測向場所; ———第28部分:武術散打場所; ———第29部分:攀冰場所; ———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 ———第31部分:高山探險場所; ……。 本部分為GB19079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9079.1—2003《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 第1部分:游泳場所》。本部分與GB19079.1—2003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修改了標準的適用范圍,僅限于各類人工游泳池、游泳館面向群眾健身開放時的經營管理工作(見第1章); ———刪除了術語和定義中的游泳場所、人工游泳場所、天然游泳場所(見2003版第3章); ———增加了游泳池、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游泳救生員、水質管理員等術語和定義(見第3章); ———刪除了教練員、醫務人員、安全保衛人員等從業人員資質要求(見2003年版4.1); ———刪除了服務人員身體健康檢查方面的要求(見2003版4.2); ———刪除了人工游泳池水面面積要求(見2003年版5.1.1列項第1款); ———刪除了人工游泳池建筑質量和材料要求(見2003年版5.1.1列項第2款); ———增加了游泳池無視線盲區要求(見5.2); ———增加了兒童游泳池水深要求(見5.3); ———增加了帶出發臺游泳池水深要求(見5.5); ———增加了出入水扶梯要求(見5.6); ———合并了游泳池岸、更衣室、淋浴室、衛生間通道地面的靜摩擦系數要求(見5.7); ———刪除了游泳池旁設置排水溝的要求(見2003版5.1.1列項第7款); ———修改并明確了水處理設備應符合的標準要求(見5.9); ———修改了游泳池水面水平照度要求(見5.11); ———增加了強制通過式浸腳消毒池尺寸和水質要求(見5.12); ———刪除了強制噴淋設備要求(見2003年版5.1.8); ———增加了兒童游泳池設備配置要求(見5.13); ———修改了人員出入口和疏散通道要求(見5.14); ———刪除了對天然游泳場所的要求(見2003年版5.2); ———修改了室內空氣和環境衛生應達到的標準要求(見6.2); ———增加了水質監測、環境消毒、清污期間停止營業等衛生、環境管理要求(見6.3、6.4、6.5); ———刪除了醫務人員配備要求(見2003年版7.2.5); ———刪除了救生設施、救生人員及安全制度中天然游泳池的相關要求(見2003年版7.1、7.2、7.3); ———刪除了工作人員現場值班、上崗佩戴標識、電器機械設備啟用等要求(見2003年版7.3.5、 7.3.6、7.3.7); ———增加了設置“嚴禁跳水”、“佩戴泳帽”等安全和警示要求(見7.3.2)。 本部分由國家體育總局提出并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國家體育總局體育設施建設和標準辦公室、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科學研究所、中國游泳協會、中國救生協會、華體集團有限公司、北京華安聯合認證檢測中心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張秋平、江斌波、張梅、張偉、劉海鵬、趙英魁、王燕京、高祺。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19079.1—2003。 |
推薦檢測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認證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培訓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