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 第1部分:通則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in public service areas—Part 1:General rules
標準號:GB/T 30240.1-2013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30240.1-2013
發布時間:2013-12-31
實施時間:2014-07-15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張民選、柴明颎、丁言仁、潘文國、戴曼純等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術語、符號
ICS分類:公共信息符號
提出單位: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起草單位: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北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江蘇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上海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南京大學
歸口單位: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標準簡介
GB/T30240的本部分規定了公共服務領域英文翻譯和書寫的相關術語和定義、譯寫原則、譯寫方法和要求、書寫要求等。本部分適用于公共服務領域中場所和機構名稱、公共服務信息的英文譯寫。
標準摘要
GB/T30240《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與公共服務領域日文、韓文、俄文等譯寫規范共同構成關于公共服務領域外文譯寫規范的系列國家標準。 GB/T30240《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分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則; ———第2部分:交通; ———第3部分:旅游; ———第4部分:文化娛樂; ———第5部分:體育; ———第6部分:教育; ———第7部分:醫療衛生; ———第8部分:郵政電信; ———第9部分:餐飲住宿; ———第10部分:商業金融。 本部分為GB/T3024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由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歸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單位: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北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江蘇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上海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南京大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張民選、柴明颎、丁言仁、潘文國、戴曼純、姚錦清、白殿一、張日培、王守仁、楊永林、陳新仁、楊曉榮、王銀泉、烏永志、戴宗顯、劉民鋼、林元彪、孫小春、王育偉。 |
推薦檢測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認證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培訓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