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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機、打印機和傳真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copy machines,printers and fax machines
標準號:GB 21521-2014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21521-2014
發布時間:2014-04-28
實施時間:2015-01-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李鵬程、陳海紅、鄺亞明、姜衛紅、趙文婷、周興華、宋丹玫、吳亮、魯俊和、劉馨、趙曉坤、陳焱、陳永強、蔣炳煜、陳挺、麥洪琦、薛琳、謝磊雷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技術管理
ICS分類:能源和熱傳導工程綜合
提出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司、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國家辦公設備及耗材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電子計算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
歸口單位: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0)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0)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普通用途的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多功能一體機(以下均簡稱為產品)的能效等級、能效限定值、節能評價值、試驗與計算方法和檢驗規則。本標準適用于在220V、50Hz電網供電下正常工作,標準幅面的產品。本標準不適用于以下產品:a) 僅由數據接口(如USB、IEEE1394等接口)供電的產品;b) 具有數字接收前端(DFE)的產品;c) 輸出速度大于或等于70頁/min的產品;d) 打印頭針數大于48的針式打印機。
標準摘要
本標準的4.2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21521—2008《復印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和GB25956—2010《打印機、傳真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本標準與GB21521—2008、GB25956—2010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了標準適用范圍; ———提高了產品各能效等級的指標要求; ———刪除了原GB21521—2008中3.4“目標能效限定值”; ———修改了原GB25956—2010中表5的附加功能功率因子; ———將原GB21521—2008中4.2的計算方法和GB25956—2010中5.2的計算方法列入了附錄C和附錄D。 本標準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司、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0)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國家辦公設備及耗材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電子計算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中國賽寶實驗室、夏普辦公設備(常熟)有限公司、佳能(中國)有限公司、理光(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江蘇省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惠普有限公司、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三星電子(山東)數碼打印機有限公司、柯尼卡美能達(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兄弟(中國)商業有限公司、愛普生(中國)有限公司、國家電器能效與安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利盟信息技術(中國)有限公司、富士施樂實業發展(中國) 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鵬程、陳海紅、鄺亞明、姜衛紅、趙文婷、周興華、宋丹玫、吳亮、魯俊和、劉馨、趙曉坤、陳焱、陳永強、蔣炳煜、陳挺、麥洪琦、薛琳、謝磊雷。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21521—2008; ———GB25956—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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