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il and sediment—Determination of 13 aniline compounds and 2 benzidine compounds—Liquid chromatography-triple quadrupole mass spectrometry
標準號:HJ 1210-2021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苯胺類和聯苯胺類化合物的液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本標準適用于土壤和沉積物中聯苯胺、苯胺、4-甲基苯胺、2-甲氧基苯胺、3-甲基苯胺、2-甲基苯胺、2,4-二甲基苯胺、4-硝基苯胺、3-硝基苯胺、4-氯苯胺、2-萘胺、2,6-二甲基苯胺、3-氯苯胺、3,3 -二氯聯苯胺和 -亞硝基二苯胺共 13 種苯胺類和 2 種聯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當取樣量為 5.0 g,定容體積為 1.0 ml 時,13 種苯胺類和 2 種聯苯胺類化合物的方法檢出限為2 μg/kg~4 μg/kg,測定下限為 8 μg/kg~16 μg/kg。詳見附錄 A。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土壤和沉積物中苯胺類和聯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 13 種苯胺類和 2 種聯苯胺類化合物的液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
本標準的附錄 A 和附錄 B 為規范性附錄,附錄 C 和附錄 D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廣東省深圳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
本標準驗證單位:江蘇省南京環境監測中心、福建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廣東省廣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廣東省韶關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島津企業管理(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析中心。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 2021 年 11 月 15 日批準。
本標準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前 言 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 1
4 干擾和消除 1
5 試劑和材料 2
6 儀器和設備 3
7 樣品 3
8 分析步驟 4
9 結果計算與表示7
10 準確度 8
11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9
12 廢物處置 10
附錄 A(規范性附錄) 方法的檢出限和測定下限11
附錄 B(規范性附錄) 定量模式12
附錄 C(資料性附錄) 質譜參考條件13
附錄 D(資料性附錄) 方法的準確度15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