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20154-2014
發布時間:2014-12-05
實施時間:2015-12-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劉占杰、鄧旭、劉承黨、胡效宗、張興起、胡志強、周于興、毛斌君、李徽、吳麗云。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家用空調與冷藏器具
ICS分類:家用制冷設備
提出單位: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起草單位:青島海爾特種電器有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澳柯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上海尊貴電器有限公司、寧波惠康國際工業有限公司、大連三洋冷鏈有限公司、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歸口單位: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46)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46)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低溫保存箱的術語與定義、分類與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封閉式電動機驅動壓縮式低溫保存箱(以下簡稱低溫箱)。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T20154—2006《低溫保存箱》。 本標準與GB/T20154—2006的主要技術差異如下: ———修改了低溫以及低溫保存箱的定義(見3.1、3.2,2006年版3.1、3.2); ———刪除外形總尺寸、儲藏溫度、人工化霜、混合制冷劑、復疊制冷系統的定義(2006年版3.3.3、3.4.2、3.4.3、3.5、3.6); ———“穩定運行狀態”定義中“銅制圓柱”修改為“T型熱電偶”(見3.4.2,2006年版3.4.2); ———增加“特性點”定義(見3.7); ———修改了“特性點溫度”定義(見3.8,2006年版3.9); ———修改了低溫箱按特性點溫度劃分的溫度系列(見4.1.2,2006年版4.1.2); ———修改了型號命名的特性點溫度說明(見4.2,2006年版4.2); ———增加特性點溫度要求(見5.3.1); ———將“儲藏溫度”要求修改為“溫度均勻性”要求(見5.3.2,2006年版5.4.1); ———修改了“降溫時間”要求(見5.3.3,2006年版5.4.2); ———刪除了“波動值”要求(2006年版5.4.3); ———修改了“門鉸鏈和把手的耐久性”要求(見5.4.4,2006年版5.5.4); ———修改了噪聲要求,明確噪聲限值為聲功率級,且提升了限值要求(見5.4.7.1,2006 年版5.5.7.1); ———增加了對擱架和類似部件的機械強度最低承重要求(見5.4.9); ———修改了試驗溫度要求,并增加特性點溫度試驗溫度要求(見6.1.1.2a),2006年版6.1.1.1中的a)); ———刪除了“GB/T8059.1—1995中6.1.3.1~6.1.3.3”(2006年版6.1.2); ———修改了測量儀器(見6.1.3,2006年版6.1.3); ———修改了直立式低溫箱的布點要求(見6.1.4.2,2006年版6.1.4.2); ———增加特性點溫度試驗方法(見6.2.1); ———增加了溫度均勻性試驗方法(見6.2.2); ———修改了6.2.3降溫時間試驗方法(見6.2.3,2006年版6.2.2); ———修改了耗電量試驗方法(見6.2.4,2006年版6.2.4); ———修改了凝露試驗露點溫度(見6.3.1,2006年版6.3.1); ———刪除了“總有效容積”的測試方法(2006年版6.3.11); ———修改了“安全性能”試驗方法(見6.4,2006年版6.4); ———刪除了“環境試驗”(2006年版6.5)。 請注意本文件的有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這些專利的責任。 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6)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青島海爾特種電器有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澳柯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上海尊貴電器有限公司、寧波惠康國際工業有限公司、大連三洋冷鏈有限公司、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占杰、鄧旭、劉承黨、胡效宗、張興起、胡志強、周于興、毛斌君、李徽、吳麗云。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20154—2006。 |
標準目錄
前言 Ⅰ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分類與命名 3 5 技術要求 4 6 試驗方法 7 7 檢驗規則 11 8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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