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xtiles—Yarns from packages—Determination of single-end breaking force and elongation at break using constant rate of extension(CRE) tester
標準號:GB/T 3916-2013
1.1 本標準規定了取自卷裝的紡織紗線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的測定方法,即提供四種方法:———A:手動,從調濕的卷裝上直接采取試樣;———B:自動,從調濕的卷裝上直接采取試樣;———C:手動,采用調濕的松弛試驗絞紗;———D:手動,采用浸濕的試樣。1.2 在對紗線斷裂伸長率有爭議的情況下采用方法C。注:人們希望A、B和C三種方法提供相同的紗線拉伸結果,然而方法C測定的伸長率值較方法A和B可能更加準確(和較高)。方法D測定的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結果與方法A、B和C的測定結果可能不完全相同。1.3 本標準規定采用等速伸長型強力試驗儀(CRE)。鑒于目前仍有使用等速牽引(CRT)型和等加負荷(CRL)型強力試驗儀的情況,附錄A 列出了使用CRT、CRL型強力試驗儀的參考資料,可以根據協議采用。1.4 本標準適用于除了玻璃紗、高彈紗、高分子量聚乙烯紗(HMPE)、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紗(UHMPE)、陶瓷紗、碳纖維紗和聚烯烴扁絲紗以外的所有紗線。1.5 本標準適用于取自卷裝的紗線,但經過有關方面的協議也能用于從織物中拆取的紗線。1.6 本標準適用于單根紗(單根線)的試驗。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T3916—1997《紡織品 卷裝紗 單根紗線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的測定》,本標準與GB/T3916—1997的主要差異如下: ———標準名稱修改為《紡織品 卷裝紗 單根紗線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的測定(CRE法)》; ———1.4中刪除了芳綸紗,增加了高分子量聚乙烯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兩種紗; ———第3章中增加了3.5~3.8,將3.1~3.3定義中有關單位表示的描述調整為注,將3.4和3.9 定義中的補充說明調整為注; ———第4章增加了允許采用“更低的拉伸速度”; ———增加了5.1b)中的拉伸速度允差; ———5.6中明確了0.1%為體積分數; ———將原標準中6.5的注2納入正文; ———8.1.4中的較高拉伸速度由“400%或者1000%隔距長度每分鐘”改為“2000 mm/min或5000mm/min”,增加了根據協議可采用較低拉伸速度的規定; ———8.1.7增加了“如果試樣在未知的預張力下夾入夾持器,試驗儀應能夠確定試樣的初始長度(規定預張力下)”以及對于無捻工業復絲紗加捻數量的建議; ———將原標準8.1.10中的注1納入新標準中的8.1.12,注2調整為新標準的8.1.13; ———9.2試驗結果中斷裂強力平均值的結果由“三位有效數字”改為“兩位有效數字”,并增加了e)。 本標準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2062:2009《紡織品 卷裝紗 使用等速伸長(CRE)儀測定 單根紗線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英文版)。 本標準與ISO2062:2009的主要差異如下: ———規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國際標準替換為相應的國家標準; ———刪除了1.4中的芳綸紗,以及該條的注; ———刪除了1.6的注; ———將6.6中的短纖維紗試樣根數由“200根”改為“100根”; ———將7.3中絞紗調濕由“過夜”改為“不少于8h”; ———將9.2e)中紗線線密度由“兩位有效數字”改為“三位有效數字”。 本標準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紡織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基礎標準分技術委員會(SAC/TC209/SC1)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上海市紡織工業技術監督所、國家紡織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小誠、劉金云、王少輝。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3916—1983,GB/T3916—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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