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agnosis standard of cysticercosis
標準號:WS/T 381-2021
本標準規定了囊尾蚴病的診斷依據、診斷原則、診斷和鑒別診斷。本標準適用于各級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囊尾蚴病的診斷。
本標準代替 WS/T 381—2012《囊尾蚴病的診斷》,與 WS/T 381—2012 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內容變化如下:
——增加了“規范性引用文件”(見第 2 章);
——增加了“帶絳蟲”定義(見 3.1);
——修改了“囊尾蚴”和“囊尾蚴病”的定義(見 3.2 和 3.3,2012 年版的 2.1 和 2.2);
——修改了診斷依據中的流行病學史的描述(見 4.1,2012 年版的 3.1);
——修改了診斷依據中的臨床表現的描述(見 4.2,2012 年版的 3.2);
——刪除了診斷依據中的“病原學檢查”和“免疫學檢測”(見 2012 年版的 3.3 和 3.4 );
——增加了診斷依據中的“實驗室檢查”和“核酸檢測陽性”(見 4.3);
——修改了診斷依據中的影像學表現的描述(見 4.4,2012 年版的 3.5);
——增加了診斷依據中的“眼底鏡檢查”(見 4.5);
——修改了診斷原則的描述(見第 5 章,2012 年版的第 4 章);
——修改了診斷中“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和“確診病例”的描述(見 6.1、6.2 和 6.3,2012 年版的 5.1、5.2 和 5.3);
——修改了鑒別診斷(見第 7 章,2012 年版的第 6 章);
——修改了病原學的描述(見附錄 A,2012 年版的附錄 A);
——修改了流行病學的描述(見附錄 B,2012 年版的附錄 B);
——修改了臨床表現的描述(見附錄 C,2012 年版的附錄 C);
——修改了實驗室檢查的描述(見附錄 D,2012 年版的附錄 D);
——刪除了實驗室檢查中的“間接紅細胞凝集試驗”和“循環抗原檢測”(見 2012 年版的 D2.2 和D2.4);
——修改了影像學表現的描述,并增加了影像典型圖片(見附錄 E,2012 年版的附錄 E);
——增加了眼底鏡檢查資料性附錄(見附錄 F);
——增加了診斷資料性附錄(見附錄 G);
——修改了鑒別診斷的描述(見附錄 H,2012 年版的附錄 F)。
本標準由國家衛生健康標準委員會寄生蟲病標準專業委員會負責技術審查和技術咨詢,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協調性和格式審查,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疾病預防控制局負責業務管理、法規司負責統籌管理。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寄生蟲病預防控制所(國家熱帶病研究中心)、山東省寄生蟲病防治研究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醫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血吸蟲防治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家旭、劉新、周曉農、陳木新、楊俊濤、陳韶紅、鄭彬、李石柱、劉榆華、艾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2012 年首次發布為 WS 381—2012;
——2016 年標準性質轉化為推薦性;
——本次修訂為第一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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