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 assemblies—Part 7:Assemblies for specific applications such as marinas,camping sites,market squares,electric vehicles charging stations
標準號:GB/T 7251.7-2015
注1:貫穿本部分中的術語 AMHS(見3.1.101)、ACCS(見3.1.102)、AMPS(見3.1.103)、ACSEV(見3.1.104)分別為擬用于碼頭和類似場所(AMHS)、露營地和類似場所(ACCS)、市集廣場和其他類似外部公共場所(AMPS)、充電站(ACSEV)的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的縮寫。術語成套設備用于指所有配電柜。GB7251的本部分定義的成套設備特定要求如下:———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1000V 或直流1500V 的成套設備;———帶外殼的固定式或移動式成套設備;———擬與發電、輸電、配電和電能轉換的設備以及控制電能消耗的設備所配套使用的成套設備;———由一般人員操作的成套設備;———擬安裝和用于碼頭、露營地、市集廣場和其他類似外部公共場所或類似場所的成套設備;———擬用于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成套設備。注2:擬用于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成套設備(ACSEV)設計整合了符合IEC61851-1的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的功能。本部分適用于那些一次性設計、制造和驗證或完全標準化批量制造的所有成套設備。制造和/或組裝可以由初始制造商以外的人進行(見 GB7251.1—2013的3.10.1)。本部分不適用于符合相關產品標準的獨立器件和整裝元件,如斷路器、刀熔開關、電子設備等。注3:當電氣設備直接連接到公共低壓供電系統,并配備有低壓供應商的法定提供者的賬單表時,基于國內規則的特定要求適用。本部分不適用于IEC60670-24中定義的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電器附件安裝盒和外殼。
GB7251《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計劃發布如下部分: ———第1部分:總則; ———第2部分:成套電力開關和控制設備; ———第3部分:由一般人員操作的配電板(DBO); ———第4部分:對建筑工地用成套設備(ACS)的特殊要求; ———第5部分:公用電網電力配電成套設備; ———第6部分:母線干線系統(母線槽); ———第7部分:特定應用的成套設備———如碼頭、露營地、市集廣場、電動車輛充電站; ———第10部分:規定成套設備的指南;…… 本部分為 GB7251的第7部分。本部分應結合 GB7251.1—2013一并使用。其條款補充、修改或取代 GB7251.1—2013中的相應條款,GB7251.1—2013的章條如在本部分中沒有提及,則適用于本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譯法等同采用IEC/TS61439-7:2014《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7部分:特定應用的成套設備-如碼頭、露營地、市集廣場、電動車輛充電站》。 與本部分中規范性引用的國際文件有一致性對應關系的我國文件如下: ———GB/T2423.55—2006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環境測試 試驗 Eh:錘擊試驗(IEC60068-2-75:1997,IDT); ———GB16895.26—2005 建筑物電氣裝置 第7-740部分:特殊裝置或場所的要求 游樂場和馬戲場中的構筑物、娛樂設施和棚屋(IEC60364-7-740:2000,IDT); ———GB16895.5—2012 低壓電氣裝置 第4-43部分:安全防護 過電流保護(IEC60364-4-43:2008,IDT)。 本部分由中國電器工業協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66)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天津電氣傳動設計研究所有限公司、天津天傳電控配電有限公司、川開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國家電控配電設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余姚市電力設備修造廠、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輸配電分公司、唐山盾石電氣有限責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劉潔、王陽、崔靜、韓東明、王沙、焦安舉、耿麗愷、譚文兵、陳昕、陳劍、王春玲、石鳳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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