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鋸齒軋花機、鋸齒剝絨機 鋸片

Saw for saw gin and saw delinter
標準號:GH/T 1084-2012
基本信息
標準號:GH/T 1084-2012
發布時間:2012-12-10
實施時間:2013-03-15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楊丙生、王韶斌、賈森林、胡春雷、高春元、王瑞霞、尹青云、楊天民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農副產品與飼料加工機械
ICS分類:農產品加工和貯存用建筑物和裝置
提出單位: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起草單位:山東天鵝棉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鄭州棉麻工程技術設計研究所、中國棉花協會棉花加工分會、河北邯武棉機有限公司
歸口單位:全國棉花加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407)
發布部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主管部門:全國棉花加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407)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鋸齒軋花機、鋸齒剝絨機鋸片(以下簡稱“鋸片”)的分類與標記、技術要求、外觀質量、檢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與貯存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鋸齒軋花機、鋸齒剝絨機鋸片。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H/T1005—1998《鋸齒軋花機、鋸齒剝絨機 鋸片》,與GH/T1005—1998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增加了鋸片內徑120.8mm 和115mm 的規格(見3.1.1.1); ———增加了鋸片外徑330mm 的規格(見3.1.1.1); ———提高了鋸片厚度的公差等級(見3.1.1.1,1998年版的圖1); ———調整了鋸片齒數的變化范圍(見3.1.1.2,1998年版的3.1); ———修改了鋸片鋸齒的主要參數(見3.1.1.3,1998年版的3.2); ———增加了允許有其他尺寸外徑、齒數和齒形的鋸片存在(見3.1.2); ———修改了鋸片產品型號的標記(見3.2,1998年版的3.3); ———修改了鋸片使用材料的技術要求(見4.1,1998年版的4.2.1); ———刪除了鋸片可使用專用進口板材的要求(見1998年版的4.2.2); ———修改了鋸片硬度的技術要求(見4.2,1998年版的4.3); ———提高了鋸片平面度的加工精度(見4.3,1998年版的4.4); ———增加了鋸片厚度均勻度應不大于0.02mm 的技術要求(見4.5); ———刪除了鋸片不應有錘擊痕跡的內容(見1998年版的4.10); ———增加了軋花鋸片齒兩側應進行磨砂的內容(見4.6); ———增加了剝絨鋸片齒兩側允許不倒角的內容(見4.7); ———增加了外觀質量的要求,將與外觀質量有關的內容移入其中(見第5章); ———增加了鋸片表面應光潔,不應有夾層、裂紋(見5.3); ———明確了檢驗方法中測定用具的精度應改為分度值(見第6章,1998年版的第5章); ———修改了檢驗方法中厚度測定的參數(見6.1,1998年版的5.1); ———增加了鋸片厚度均勻度的測定方法(見6.2); ———修改了檢驗方法中鋸片硬度的測量范圍(見6.4,1998年版的5.3.2); ———增加了外觀的檢測(見6.9); ———檢驗規則中合格質量水平(AQL)按照GB/T2828.1—2003的規定改為接收質量限(AQL)(見7.1.3,1998年版的6.3); ———修改了接收質量限(AQL)的數據(見7.1.3表3,1998年版的6.3); ———檢驗規則中檢驗水平按照GB/T2828.1—2003的規定提高到Ⅱ水平(見7.1.3表3,1998年版的6.3); ———增加了鋸片的標志、包裝和貯存(見第8章)。 本標準由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棉花加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07)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山東天鵝棉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鄭州棉麻工程技術設計研究所、中國棉花協會棉花加工分會、河北邯武棉機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楊丙生、王韶斌、賈森林、胡春雷、高春元、王瑞霞、尹青云、楊天民。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H/T1005—1998。 |
標準目錄
前言 Ⅰ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分類與標記 1 4 技術要求 4 5 外觀質量 4 6 檢驗方法 4 7 檢驗規則 5 8 標志、包裝和貯存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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