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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橡膠與纖維簾線靜態粘合強度的測定 H抽出法

Rubber vulcanized—Determination of static adhension to textile cord—H-pull test
標準號:GB/T 2942-2009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2942-2009
發布時間:2009-06-15
實施時間:2010-02-01
首發日期:1982-03-12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馮萍、張燕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橡膠制品綜合
ICS分類:橡膠
提出單位: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起草單位:全國橡標委通用試驗方法分技術委員會(SAC/TC 35/SC 2)
歸口單位:全國橡膠與橡膠制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主管部門: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輪胎用織物簾線與硫化橡膠靜態粘合強度的測定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天然纖維或人造纖維制成的簾線。用本方法所測定的粘合強度在很大程度上受簾線歷史狀況和膠料制備過程的影響,但是本方法所提供的數據可作為判斷材料使用質量的依據。本標準也適用于其他硫化橡膠制品中使用的線密度不超過800mg/m(tex)的類似簾線。
標準摘要
本標準修改采用ISO4647:1982《硫化橡膠與纖維簾線靜態粘合強度的測定 H 抽出法》(英文版)。 本標準代替GB/T2942-1991《硫化橡膠與織物粘合強度的測定 H 抽出法》。 本標準與ISO4647:1982相比,主要的技術差異及原因如下: ---在第2章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ISO5893 橡膠與塑料拉伸、曲撓及壓縮試驗機(恒速)技術性能。使測試儀器符合該標準的技術要求。 ---在5.1模具中,將試樣由厚度為犢/2的膠條,放到間距為犣,寬度為犆的兩個模腔中硫化制備。改為試樣由厚度為犢/2的膠條,放到間距為犣,寬度為犡的兩個模腔中硫化制備。以便和模具圖中的標示保持一致。 ---在5.2中簾線張力可通過在每根簾線的一端懸掛50g±1g的重錘獲得,并在把模具放到平板硫化機中加壓硫化前去掉。改為簾線張力可通過在每根簾線的一端懸掛一定質量的重錘獲得。重錘可以是鉤型或設計成一個能夾住簾線的夾具,通常為50g±1g。把模具放到平板硫化機中加壓硫化,硫化結束后去掉重錘。避免在加壓硫化前去掉張力裝置而導致簾線收縮跑偏和彎曲。 ---將5.3中的5.3 測試儀器,符合測試儀器檢定的要求。在測試過程中提供準確的力值,夾持器應以規定的恒定速度100mm/min±10mm/min移動。改為儀器檢定符合ISO5893的要求。測量力值符合ISO5893中規定的2級精度。夾持器應以規定的恒定速度100mm/min±10mm/min移動。使測試儀器符合該當前的技術要求。 ---刪除了5.4中的圖5所示的一種試樣夾持器。因為國內未使用這種試樣夾持器。 ---在6.1試樣尺寸中,考慮到國內多數使用簾線埋入寬度為10.0mm、厚度為10.0mm 或寬度為5mm、厚度為3.2 mm 的測試試樣,將標準試樣應是由一定長度的簾線埋在寬度為6.4mm、厚度為3.2 mm 的膠條中而成。更改為試樣應是由一定長度的簾線埋在寬度為6.4mm、厚度為3.2 mm 的膠條中而成。也可選用簾線埋入寬度為10.0 mm、厚度為10.0mm 或寬度為5mm、厚度為3.2mm 的膠料中。但是,不同埋入長度的試樣所得到的試驗結果沒有可比性。 ---刪除了ISO4647:1982中6.2.4中關于使用預制模的規定;因為在硫化過程中,國內很少使用預制模。 ---將模具放到已預熱到硫化溫度的平板硫化機中,從簾線上去掉張力裝置。調節壓力使模具表面的壓力達到最小壓力3.5 MPa進行硫化。硫化到規定時間后,立即從模具中取出樣品,并在室溫下冷卻。改為將模具放到已預熱到硫化溫度的平板硫化機中,調節壓力,使模具表面最小壓力達到3.5 MPa進行硫化。硫化到規定時間后,從簾線上去掉張力裝置,立即從模具中取出樣品,并在室溫下冷卻。和5.2保持一致。 ---增加了硫化后的樣品不應有缺膠、氣泡、簾線壓扁和損傷等缺陷。避免樣品的缺陷影響結果測試。 ---第11章結果表示中增加并計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 ---第12章試驗報告中刪除了夾持器類型,和5.4保持一致。 ---增加了附錄A,本標準與ISO4647:1982章條編號對照表。 ---原附錄A 改為附錄B 硅橡膠覆面隔條的制備。 本標準與GB/T2942-1991相比主要差異如下: ---修改了標準名稱; ---增加了前言; ---第2章規范性引用文件刪除了GB527和GB6038,增加了ISO5893(見第2章); ---增加了圖2 和圖3的模具示意圖及圖3所示的兩種試樣制備方法(見5.1); ---增加了夾持器示意圖的注(1991年版的圖2;本版的圖4); ---將對于提供0.49±0.01N 簾線張力的裝置,可在制備試樣時,在每根簾線的一端懸掛50g±1g的重錘達到。并在把模具放到平板硫化機中進行硫化前再把重錘去掉。改為簾線張力可通過在每根簾線的一端懸掛一定質量的重錘獲得。重錘可以是鉤型或設計成一個能夾住簾線的夾具,通常為50g±1g。把模具放到平板硫化機中加壓硫化,硫化結束后去掉重錘。(見5.2); ---將標準試樣應是由一定長度的簾線埋在寬度為6.4mm、厚度為3.2mm 的膠條中而成。更改為試樣應是由一定長度的簾線埋在寬度為6.4mm、厚度為3.2mm 的膠條中而成。也可選用簾線埋入寬度為10.0mm、厚度為10.0mm 或寬度為5mm、厚度為3.2mm 的膠料中。但是,不同埋入長度的試樣所得到的試驗結果沒有可比性。(見6.1); ---刪除了當試驗中發生簾線尚未抽出而先斷裂時,該試樣作廢的規定(1991年版的11.2); ---增加了附錄A。 本標準的附錄A 和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橡標委通用試驗方法分技術委員會(SAC/TC35/SC2)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貴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橡膠工業研究設計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馮萍、張燕。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2942-1982,GB/T2942-1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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