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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冶煉企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lead metallurgical enterprise
標準號:GB 21250-2014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21250-2014
發布時間:2014-04-28
實施時間:2015-01-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李貴、趙永善、李澤、侯曉波、趙波、譚儀文、吳建華、孔祥征、譚善沛、何瑞鳳、韓鷹、張蘊、王平。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技術管理
ICS分類:能源和熱傳導工程綜合
提出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和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
起草單位:河南豫光金鉛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馳宏鋅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標準計量質量研究所
歸口單位:全國有色金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43)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全國有色金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43)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鉛冶煉企業產品能源消耗(以下簡稱能耗)限額的技術要求、統計范圍和計算方法,計算范圍和節能管理與措施。 本標準適用于以鉛精礦、粗鉛為原料的鉛冶煉企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的計算、考核,以及對新建項目的能耗控制。本標準也適用于以粗鉛為原料的鉛電解精煉企業。
標準摘要
本標準的4.1和4.2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21250—2007《鉛冶煉企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與GB21250—2007相比,本標準主要變動如下: ———修改了標準的適用范圍,本標準不再適用于鉛鋅混合精礦熔煉。將鉛鋅混合精礦熔煉內容并入《鋅冶煉企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中,鉛作為綜合回收產品。 ———刪除了能耗特殊計算公式。 ———在“鉛、金、銀混合熔煉能耗計算原則”中增加了銀精礦的能耗分攤。 ———對金銀物料定義進行了明確和細化,并增加了鉛、金、銀能耗分攤的計算公式。 ———對“粗鉛生產工藝的計算范圍”進行了修訂。 ———對現有鉛冶煉企業單位產品能耗限定值由650kgce/t修改為540kgce/t,新建鉛冶煉企業單 位產品能耗準入值由540kgce/t修改為370kgce/t,鉛冶煉企業單位產品能耗先進值由470kgce/t修改為355kgce/t。 本標準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和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有色金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43)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河南豫光金鉛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馳宏鋅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標準計量質量研究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上海飛輪有色冶煉廠、株洲冶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貴、趙永善、李澤、侯曉波、趙波、譚儀文、吳建華、孔祥征、譚善沛、何瑞鳳、韓鷹、張蘊、王平。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21250—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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