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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儀器 間接檢眼鏡

Ophthalmic instruments—Indirect ophthalmoscopes
標準號:YY 0633-2008
基本信息
標準號:YY 0633-2008
發布時間:2008-04-25
實施時間:2009-12-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賈曉航、王敬濤、文燕、何濤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醫用光學儀器設備與內窺鏡
ICS分類:醫療設備
提出單位:全國醫用光學和儀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
起草單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杭州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歸口單位:全國醫用光學和儀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管部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手持框架鏡式和頭戴式間接檢眼鏡的基本要求和試驗方法。本標準不適用于間接檢眼鏡用的聚光鏡和它的附件。本標準不適用于臺面固定的儀器如Gullstrand檢眼鏡及此類派生儀器,也不適用于圖像捕捉和/或處理的檢眼鏡,如采用激光掃描技術的檢眼鏡等。
標準摘要
本標準的5.1.6、5.1.9為推薦性條款。 本標準修改采用ISO10943:1998《眼科儀器間接檢眼鏡》(英文版)。 本標準與ISO10943:1998標準的主要差異如下: a)補充了出射照明光“顯色指數”定義和要求; b)補充了瞳距調節范圍、頭帶調節范圍、視場直徑2狉、最大照明光斑直徑、光照度試驗方法,作為推薦性方法; c)補充了國家強制性安全標準GB9706.1—1995 的要求作為“電氣安全要求”指標,作為本標準4.9的要求; d)本標準對ISO10943:1998標準中引用的ISO15004:1997標準,除光輻射安全內容外的其他 要求,結合我國相關標準作了適用性規定,直接描述在本標準中; e)本標準提出了光輻射安全的要求和試驗方法原則,未涉及光輻射危害的要求。該要求將在《眼科儀器 光輻射安全專用要求》標準中做出規定。 本標準根據ISO10943:1998修改后重新起草,所作的修改和技術差異已編入正文并在它們所涉及的條款的頁邊空白處用垂直單線(|)標識。 本標準由全國醫用光學和儀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杭州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賈曉航、王敬濤、文燕、何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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