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標準號:GA 526-2010
發布時間:2010-12-01
實施時間:2010-12-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徐文海、余澤京、張金革、馬銘宇、李揚、周軍、馬德云、莊毅、呂建設、多衛兵、吳軍、張濤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警用裝備與器械
ICS分類:犯罪行為防范
提出單位:公安部監所管理局
起草單位: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福建省公安廳監所管理總隊、江蘇省公安廳監所管理總隊、遼寧省公安廳監所管理總隊、福建省浦城藍盾特種設備有限公司、南京衛視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靖江市旭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沈陽衛士防盜門窗有限公司等
歸口單位: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主管部門: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監室門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代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看守所使用的監室門的生產和檢驗。
標準摘要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是對GA526—2005《監室門》的修訂,與GA526—200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增加了全封閉監室門、電動監室門、電控監室門和復合結構監室門的定義(見3.6~3.9); ———修改了監室門的分類和相應的代號表示方法(見4.1、4.2); ———增加了對監室門門扇內表面、鋼制骨架、填充物的要求(見5.1); ———對平移監室門和平開監室門的門扇凈通道尺寸作出了統一規定(見5.2.7); ———增加了對電動監室門的技術要求(見5.5); ———增加了對電控監室門的技術要求(見5.6); ———增加了對監室門上配置的電子鎖、電控鎖具和外置式鎖閉裝置的要求(見5.7); ———修改了監室門門扇和門軌道防破壞試驗凈工作時間的要求(見5.8.1、5.8.2); ———修改了監室門門扇沖撞試驗的殘余凹變形要求(見5.8.3); ———增加了電動監室門使用的電機的安全性要求(見5.9)。 本標準由公安部監所管理局提出。 本標準由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福建省公安廳監所管理總隊、江蘇省公安廳監所管理總隊、遼寧省公安廳監所管理總隊、福建省浦城藍盾特種設備有限公司、南京衛視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靖江市旭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沈陽衛士防盜門窗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徐文海、余澤京、張金革、馬銘宇、李揚、周軍、馬德云、莊毅、呂建設、多衛兵、吳軍、張濤。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A526-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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