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vestigation and assessment of national ecological status——Data quality control and integration
標準號:HJ 1176-2021
本標準規定了數據質量控制與集成的總則、技術流程、數據質量控制指標體系、數據質量評價方法、數據集成與匯交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全國及省級行政區陸域生態狀況調查評估過程中數據質量控制與集成,其他區域生態狀況調查評估過程中數據質量控制與集成涉及的操作環節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全國生態狀況定期遙感調查評估方案》(環辦生態〔2019〕45 號),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數據質量控制與集成的總則、技術流程、數據質量控制指標體系、數據質量評價方法、數據集成與匯交等要求。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與以下標準同屬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系列標準: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遙感解譯與野外核查》(HJ 1166—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森林生態系統野外觀測》(HJ 1167—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草地生態系統野外觀測》(HJ 1168—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濕地生態系統野外觀測》(HJ 1169—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荒漠生態系統野外觀測》(HJ 1170—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格局評估》(HJ 1171—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質量評估》(HJ 1172—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估》(HJ 1173—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問題評估》(HJ 1174—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項目尺度生態影響評估》(HJ 1175—2021)。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生態環境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 2021 年 5 月 12 日批準。
本標準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前 言 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總則 2
5 技術流程 2
6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數據2
7 數據質量控制指標體系2
8 數據質量評價方法4
9 數據集成與匯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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