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sidual curren operated circuit-breakers without integral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s(RCCB)—Part 1:General rules
標準號:GB 16916.1-2003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16916.1-2003
發布時間:2003-08-06
實施時間:2004-12-01
首發日期:1997-06-28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何才夫、高深、包章堯、侯海鋒、王先鋒、王昭萬、張正、賈建萍、楊顯忠、蔣小波
作廢日期:2010-03-01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低壓配電電器
ICS分類:熔斷器和其他過載保護裝置
提出單位:中國電器工業協會
起草單位:上海電器科學研究所
歸口單位:全國低壓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主管部門:中國電器工業協會
標準簡介
本部分適用于交流50Hz或60Hz,額定電壓不超過440V,額定電流不超過125A,動作功能與電源電壓無關或與電源電壓有關的家用或類似用途的主要用作電擊危險保護的不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
標準摘要
本部分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GB16916《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不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RCCB)》分為三個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規則; -第2.1部分:一般規則對動作功能與線路電壓無關的RCCB的適用性; -第2.2部分:一般規則對動作功能與線路電壓有關的RCCB的適用性. 本部分為GB16916的第1部分,對應于IEC61008-1:1996((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不帶過電流保護的 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RCCB)第1部分:一般規則》(1996年第二版)(英文版)及IEC61008-1: 1996Amendment1(2002-06)。本部分與IEC61008-1:1996的一致程度為修改采用,主要差異如下: -本部分中對I,o簇0.03A的動作功能與電源電壓有關的并且電源電壓故障時不能自動斷開的 RCCB,保留了在GB16916.1-1997中提出的在電源電壓降到50V時還能動作的技術要求。 因此在4.1.2.2的下面增加了注2,試驗方法目前暫按GB6829的有關要求執行。 -為了與GB16917.1(IEC61009-1:1996)取得一致,在部分的第6章中對小型RCCB至少應標 志的內容增加了S型RCCB的符號圖,并要求在安裝后能看得見。 -為了與GB16917.1(IEC61009-1:1996)取得一致,本部分的第6章中對小型RCCB至少應標 志的內容增加了標志AC型或A型RCCB的符號,可標在RCCB的背面或側面,只要在安裝 前能看得見。 -本部分在附錄A《認證試驗的試驗程序和試品數量》中列人了在附錄E中規定的電磁兼容試 驗程序及試品數量要求,使認證試驗的試驗程序更完整。因此分別在附錄A的表A.1, 表A.2和表A.3中增加了試驗程序H及其試品數量和合格判別標準等內容。 -本部分在附錄A的表A.3中相比IEC61008-1:1996,在E試驗程序中增加了一組3臺最小 I_額定值和最大I_額定值的試品,而在G試驗程序中取消了一組3臺最小1_額定值和最大 Im額定值的試品。我們認為更合理,因為在短路試驗中應分別用最大額定值和最小額定值試 品進行試驗,而可靠性試驗只需對最大額定值試品進行試驗就足夠了。 -本部分把附錄A的表A.3下面的注釋H,更改為AA果只有一個I。值提交試驗,這些試品不需 要。因為短路試驗應分別對最大額定電流和最小額定電流的試品進行試驗,而與I-的大小 關系不大。 本部分代替GB16916.1-1997《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不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RCCB) 第1部分:一般規則》,本次修訂主要參照IEC61008-1;1996和IEC61008-1:1996A1 本部分與GB16916.1-199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本部分對剩余電流動作特性試驗,在51,與500A的剩余動作電流之間增加了幾檔試驗電流驗證動作特性。相應地,對表1的分斷時間和不驅動時間標準值及9.9.2的試驗方法作了修改。 一本部分的第6章中對小型RCCB至少應標志的內容增加了S型RCCB的符號,@,,并要求在安裝后能看得見。 -本部分的第6章中對小型RCCB至少應標志的內容增加了標志AC型或A型RCCB的符號, 可標在RCCB的背面或側面,只要在安裝前能看得見。 -本部分對RCCB的耐誤脫扣能力進行了分類,分為正常耐誤脫扣能力的RCCB和增強耐誤脫G日16916.1-2003 扣能力的RCCB,要求RCCB對通過設備的電容負載和設備閃絡而流過的對地浪涌電流均應有足夠的耐受能力,S型RCCB對設備閃絡而流過的對地浪涌電流應具有足夠的耐誤脫扣能力。并分別在第8章和第9章中規定了相應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本部分規定了I,p<10mA的一般型RCCB應能承受峰值為25A的振鈴波電流試驗而不發 生誤動作。GB16916.1-1997規定與簇10mA的一般型RCCB不需要進行任何驗證耐誤脫扣的試驗。 -本部分對短路試臉時所用的SCPD進行了修改,規定了SCPD可采用銀絲、熔斷器或其他合適的裝I,增加了I-和I。為10000A時的]It和I,最小值,并對相應的試驗方法也作了修改。 此外,還增加了附錄IF(短路試驗的SCPD),作為制造廠選用SCPD時的參考。 -本部分增加了附錄IE(RCCB的迫隨試臉程序》,建議制造廠為保證產品穩定的質量水平,必須制訂對制造過程的追隨檢查程序。在附錄IE中提出了制造RCCB時使用的追隨程序示例,本附錄可作為制造廠為保持產品質量水平而制定特定程序及組織的導則. 本部分規定了各種型式的RCCB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及試驗.當用于特定型式的RCCB時, 本部分應與GB16916.21-1997《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不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RCCB)第2.1部分:一般規則對動作功能與線路電壓無關的RCCB的適用性》和GB16916.22-1997(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不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RCCB)第2.2部分:一般規則對動作功能與線路電壓有關的RCCB的適用性》一起使用。 本部分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和附錄E為規范性附錄. 本部分的附錄IA、附錄IB、附錄IC,附錄ID、附錄IE和附錄IF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國電器工業協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低壓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由上海電器科學研究所負資起草。 本部分參加起草單位:施耐德電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北京ABB低壓電器有限公司、SIEMENS (中國)有限公司、正泰集團公司、德力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三開關廠、廈門順萬裕電器工業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積剛、龔駿昌。 本部分參與起草人:何才夫、高深、包章堯、侯海鋒、王先鋒、王昭萬、張正、賈建萍、楊顯忠、蔣小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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