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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急性毒性初篩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 - Screening test for acute toxicity
標準號:GB 5085.2-2007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5085.2-2007
發布時間:2007-04-25
實施時間:2007-10-01
首發日期:1985-04-25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有毒害固體廢棄物控制標準
ICS分類:水質
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研究所、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標準研究所
歸口單位:467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發布部門: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主管部門: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急性毒性危險廢物的初篩標準。本標準適用于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急性毒性鑒別。
標準摘要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防治危險廢物造成的環境污染,加強對危險廢物的管理,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是國家危險廢物鑒別標準的組成部分。國家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規定了固體廢物危險特性技術指標,危險特性符合標準規定的技術指標的固體廢物屬于危險廢物,須依法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國家危險廢物鑒別標準由以下七個標準組成: 1、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 2、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腐蝕性鑒別 3、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急性毒性初篩 4、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 5、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易燃性鑒別 6、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反應性鑒別 7、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毒性物質含量鑒別 本標準對《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急性毒性初篩》(GB 5085.2-1996)進行了修訂,主要內容是: ――用《化學品測試導則》中指定的急性經口毒性試驗、急性經皮毒性試驗和急性吸入毒性試驗取代了原標準附錄中的“危險廢物急性毒性初篩試驗方法”。 ――對急性毒性初篩鑒別值進行了調整。 按有關法律規定,本標準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本標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研究所、環境標準研究所。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2007年3月27日批準。 本標準自2007 年10月1日起實施,《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急性毒性初篩》(GB5085.2-1996)同時廢止。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解釋。 |
標準目錄
前 言II 1 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1 4 鑒別標準1 5 實驗方法2 6 標準實施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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