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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攜式油鋸 鋸鏈制動器性能

Portable chain-saws - Chain brake performance
標準號:GB/T 19387-2008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19387-2008
發布時間:2008-05-27
實施時間:2009-01-01
首發日期:2003-11-10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王振東
作廢日期:2012-10-01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木材采運機械與設備
ICS分類:林業設備
提出單位:國家林業局
起草單位:國家林業局哈爾濱林業機械研究所
歸口單位:全國林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局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便攜式油鋸上的手動鋸鏈制動器的制動時間和釋放力的測試方法以及推薦的鋸鏈制動器性能指標。
標準摘要
本標準等同采用ISO 6535:1991《便攜式油鋸 鋸鏈制動器性能》(英文版),包括其勘誤表ISO6535:1991/COR.1:2004。 為了便于使用,本標準對ISO6535:1991做了如下編輯性修改: ---刪除了國際標準前言; ---將本國際標準一詞改為本標準。 本標準是對GB/T 19387-2003《油鋸 鋸鏈制動器性能》的修訂,自實施之日起代 替GB/T19387-2003。 本標準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見下段的斜體加重字的內容): 將原6.1.2中第一段的內容由在制動狀態期間,將節氣門保持在某一固定位置,而該位置與制造廠家標定轉速相協調,即最大功率點處轉速加33%或節流閥全開(高速空轉)時的轉速,取其較低者。當鋸鏈被制動而停止時,節流閥應被調到怠速狀態,并且將制動器復位。改為在制動狀態期間,將節氣門保持在某一固定位置,而該位置與制造廠家推薦的高速空轉轉速相一致,即最大功率點處轉速加33%或節氣門全開時的轉速,取其較低者。當鋸鏈被制動而停止時,節氣門應被調到怠速狀態,并且將制動器復位。 本標準由國家林業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林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家林業局哈爾濱林業機械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振東。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9387-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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