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 Requirements for household appliances electric tools and similar apparatus - Part 1: Emission
標準號:GB 4343.1-2009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4343.1-2009
發布時間:2009-05-05
實施時間:2010-04-01
首發日期:1984-04-14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尹海霞、楊春榮、潘順芳、賴靜、鄧俊泳、李邦協、李秀青、還雅萍、賈春耕、盧炎漢、朱紅衛、張輝、鐘學周、陳子良、朱建軍
作廢日期:2020-06-01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電磁兼容
ICS分類:電磁兼容性(EMC)
提出單位:全國無線電干擾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起草單位:上海電動工具研究所、廣州電器科學研究院、廣州威凱檢測技術研究所等
歸口單位:全國無線電干擾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79)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標準簡介
GB4343的本部分適用于其主要功能由電動機、開關或調節裝置實現的器具產生的射頻傳導和輻射騷擾,特意產生或者用于照明的射頻能量除外。這些器具包括:家用電器、電動工具、使用半導體裝置的調節控制器、電動機驅動的電氣醫療設備、電玩具、自動售貨機以及電影或幻燈投影儀。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的還有:---上述提及設備的單獨部件,諸如電動機、開關裝置如(電源或保護)繼電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則對這些單獨部件沒有發射要求。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的有:---在其他國家標準中明確地提出其射頻范圍內所有發射要求的設備。
標準摘要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GB4343《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分為2個部分: ---第1部分:發射 ---第2部分:抗擾度 本部分為GB4343的第1部分,對應于CISPR14-1:2005(第五版)《電磁兼容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發射》。CISPR14-1第五版代替2000年出版的第四版本及其第1號修正件(2001)和第2號修正件(2002)。 本部分等同采用CISPR14-1:2005,但依據GB/T20000.2-2001《標準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國際標準的規則》進行如下編輯性修改: ---刪除CISPR14-1:2005的前言、簡介。簡介的內容編寫入本部分的引言中。 ---將本部分引用的國際標準改為等同、等效采用的我國國家標準。 ---本部分名稱改為《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射》。 本部分代替GB4343.1-2003《電磁兼容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發射》。 本部分與GB4343.1-2003相比,技術內容主要修改如下: ---刪除1.1中本部分對于那些無法在測試場地進行測試的設備,暫時無發射要求,現場測試的要求正在考慮中。; ---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引用標準GB7000.204-2008《燈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燈具》、GB17743-2007《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由于標準體系的變化及我國對應CISPR16 標準的制修訂情況,對本部分中所有相關的CISPR16 標準進行了重新引用; ---3.19,對便攜式兒童用燈具的定義重新描述; ---5.2.3,對非電源引線端連接有輔助裝置的器具,當器具與輔助裝置之間長于2m 且短于10m的不可拆卸引線上的端子騷擾電壓,增加測量的起始頻率規定; ---7.1.4,對具有一個電壓范圍,多于一個額定電壓、頻率范圍為50 Hz~60 Hz的器具的騷擾測量規定了具體的方法; ---7.3.1.10,增加具有漏水保護閥的洗衣機的騷擾測量規定; ---7.3.1.20.4,對具有室內機和室外機(分體式)的空氣調節器,補充了室內外機連接引線的騷擾功率測量方法和電源線外的其他引線端子騷擾電壓測量的起始測量頻率; ---7.3.2.1.2,對裝有振動塊或擺動塊的電動工具,重新描述測量規定; ---修改7.3.4.1,由對溫控器或能量調節裝置所控制的烤架和扁平烤盤的加熱元件的測量的描述來代替帶一個或多個能由溫控器或能量調節器控制的加熱板的器具的測量方法; ---刪除GB4343.1-2003中關于充分放熱條件和非充分放熱條件的描述,改為明確的測量要求,涉及條款為7.3.2.5、7.3.4.2、7.3.4.3、7.3.4.6、7.3.4.7、7.3.4.8、7.3.4.9.2、7.3.4.10、7.3.4.11和7.4.3.14; ---刪除GB4343.1-2003中7.3.7.3.1和7.3.7.3.2標題中炊具用的,并在7.3.7.3.2中增加了當測量連續騷擾時,在整個測試過程中點火裝置應打開,在放電電路中應放置一個2kΩ的阻性負載。的要求; ---刪除GB4343.1-2003中7.3.7.7電池充電器、7.3.7.8整流器和7.3.7.9變換器中的注:30 MHz~300 MHz頻段的騷擾功率的限值不適用這些裝置(見4.1.2.4)。; ---7.4.2.2,增加對于瞬時開關(見4.2.3.3),只需在500kHz確定脈沖的持續時間。的測量規定; ---對部分圖樣及名稱重新進行描述,但其技術內容不變;涉及到的圖樣為圖1、圖2、圖5、圖6、圖7和圖8; ---附表A.2,對因數犳的有效位數進行了補充; ---增加三個參考文獻: IEC61000-3-8 電磁兼容(EMC) 第3部分:限值 第8節:低壓電氣裝置上的信號傳輸 發射電平、頻帶和電磁騷擾水平 GB/T17045 電擊防護 裝置和設備的通用部分(GB/T17045-2008,IEC61140:2001,IDT) GB/Z6113.403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 第4?3部分:不確定度、統計學和限值建模 批量產品的EMC 符合性確定的統計考慮(GB/T6113.403-2007,IEC/CISPR16-4-3:2004,IDT) 本部分的附錄A 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附錄C 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全國無線電干擾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79)提出并歸口。 本部分委托全國無線電干擾標準化技術委員會F分會負責解釋。 本部分主要起草單位:上海電動工具研究所、廣州電器科學研究院、廣州威凱檢測技術研究所、松下 電化住宅設備機器(杭州)有限公司、廣東格蘭仕集團有限公司、無錫小天鵝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電 器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九佛電器有限公司、中國飛利浦(投資)有限公司、寧波奧克斯空調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尹海霞、楊春榮、潘順芳、賴靜、鄧俊泳、李邦協、李秀青、還雅萍、賈春耕、 盧炎漢、朱紅衛、張輝、鐘學周、陳子良、朱建軍。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4343-1984; ---GB4343-1995; ---GB4343.1-2003。 |
標準目錄
前言Ⅲ 引言Ⅴ 1 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定義2 4 騷擾限值4 4.1 連續騷擾4 4.2 斷續騷擾7 5 端子騷擾電壓的測量方法(148.5kHz~30 MHz) 8 5.1 測量裝置8 5.2 測量程序和布置9 5.3 減少非受試設備產生的騷擾12 6 騷擾功率的測量方法(30 MHz~300 MHz) 12 6.1 測量裝置12 6.2 在電源引線上的測量程序12 6.3 在非電源引線端連接有輔助裝置的器具的特殊要求12 6.4 測量結果的評定13 7 運行條件和結果說明13 7.1 總則13 7.2 特殊設備和整體部件的運行條件14 7.3 標準運行條件和正常負載16 7.4 測量及結果說明25 8 CISPR 射頻騷擾限值的說明26 8.1 CISPR 限值的意義26 8.2 型式試驗26 8.3 大批量生產的器具的符合性評定26 8.4 禁止銷售27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由特殊器具的開關操作引起的適用于公式20lg(30/犖)的騷擾限值35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用上四分位法確定符合騷擾限值的實例(見7.4.2.6) 37 附錄C (資料性附錄) 斷續騷擾(喀嚦聲)測量導則39 參考文獻42 圖1 限值的圖示,家用電器和電動工具(見4.1.1) 28 圖2 限值的圖示,調節控制器(見4.1.1) 29 圖3 定義為喀嚦聲(見3.2)的斷續騷擾的例子29 圖4 適用連續騷擾限值的斷續騷擾的例子(見4.2.2.1),例外情況見4.2.3.2和4.2.3.4 30 圖5 調節控制器測量布置(見5.2.4) 31 圖6 電柵欄激發器的柵欄端產生的騷擾電壓的測量布置(見7.3.7.2) 32 圖7 軌道上行駛的玩具的測量布置32 圖8 模擬手的應用(見5.1.4和5.2.2.2) 33 圖9 斷續騷擾(見附錄C)測量流程圖34 表1 頻率范圍為148.5kHz~30 MHz的端子電壓限值5 表2 頻率范圍為30 MHz~300 MHz的騷擾功率限值6 表3 頻率范圍為30 MHz~1000 MHz距玩具10m 測量距離的輻射騷擾限值7 表A.1 按4.2.2和4.2.3由喀嚦聲數得出喀嚦聲率的器具舉例和限值應用35 表A.2 喀嚦聲率由開關操作數和在相關運行條件中提及的因數犳得出的限值應用和器具舉例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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