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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Total mercury—Cold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
標準號:HJ 597-2011
基本信息
標準號:HJ 597-2011
發布時間:2011-02-10
實施時間:2011-06-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
出版機構: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起草單位:沈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鞍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撫順市環境監測中心站、丹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長春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和哈爾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發布部門:環境保護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總汞的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總汞的測定。若有機物含量較高,本標準規定的消解試劑最大用量不足以氧化樣品中有機物時,則本標準不適用。
標準摘要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中總汞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總汞的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是對《水質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的修訂。 本標準首次發布于1987 年,原標準起草單位為湖南省環境保護監測站。本次為第一次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增加了方法檢出限; ——增加了干擾和消除條款; ——增加了微波消解的前處理方法; ——增加了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條款; ——增加了廢物處理和注意事項條款。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87 年3 月14 日批準、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廢止。 本標準的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大連市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驗證單位:沈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鞍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撫順市環境監測中心站、丹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長春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和哈爾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本標準環境保護部2011 年2 月10 日批準。 本標準自2011 年6 月1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
標準目錄
前 言 II 1 適用范圍1 2 術語和定義1 3 方法原理1 4 干擾和消除1 5 試劑和材料1 6 儀器和設備3 7 樣品3 8 分析步驟5 9 結果計算與表示6 10 精密度和準確度6 11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7 12 廢物處理7 13 注意事項7 附錄A(資料性附錄)密閉式反應裝置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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