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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及掛車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

Prescription for installation of the external lighting and light-signalling devices for motor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標準號:GB 4785-2007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4785-2007
發布時間:2007-11-01
實施時間:2008-06-01
首發日期:1984-11-15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許謀和、周濤、卜偉理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照明與信號設備
ICS分類:照明、信號和報警設備
起草單位:上海汽車燈具研究所
歸口單位:469-114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標準簡介
該標準規定了汽車及掛車的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安裝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適用于M、N和O類汽車及掛車等。
標準摘要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對應于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ECER48-2001《關于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安裝方面對機動車輛進行認證的統一規定》。本標準與ECER48的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主要差異如下: ---修改了1范圍。 ---增加了規范性引用文件。 ---刪除了ECER.48中有關管理方面的下列章節和附錄: .3.認證申請; .4.認證; .7.車輛型式及照明和光信號裝置安裝的改型和擴展認證; .8.生產一致性; .9.生產不一致性的處理; .10.正式停產; .11.負責認證試驗的技術部門和管理部門的名稱和地址; .12.過渡規定; .附錄1 關于按照第48號法規一種車型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安裝方面的批準認證、或拒絕 認證、或擴展認證、或撤消認證、或正式停產通知書; .附錄2 認證標志的布局。 ---增加了燈具光色的色度特性。 ---增加了各種燈具幾何可見度的示圖。 ---增加了晝間行駛燈內容。 ---考慮到快速發展的交通運輸對汽車照明的要求,本標準參照ECER48的2003版,修改了有關 倒車燈的相關內容;參照ECER48的2004版,增加汽車用氣體放電光源前照燈,彎道照明等內容。 本標準的主要技術要求如:一般規定,特殊規定,燈具表面、基準軸線、基準中心和幾何可見度角,前 視紅光和后視白光的不可見度,確定近光光束在垂直方向上變化的各種裝載狀況,近光光束傾斜度隨裝 載變化的測量,初始調整的指示,前照燈調光裝置控制器和生產一致性控制則與ECER.48一致。 本標準代替GB4785-1998《汽車及掛車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本標準與前版相比較 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增加了前版第2章引用標準內容; ---修改了前版第3章的定義的內容,改為本版第3章的術語和定義; ---修改了前版第4章技術要求中的有關條款(如:一般規定、燈具光色和特殊規定); ---修改了前版第5章試驗方法和第6章檢驗規則; ---增加了前照燈調光裝置的有關條款; ---增加了汽車用氣體放電光源前照燈,彎道照明,晝間行駛燈等內容。 本標準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 和附錄F都是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實施之日起,GB4785-1998廢止。新申請型式檢驗的汽車產品必須符合本標準。 本標準實施的過渡要求: 對于新申請型式檢驗的汽車產品,本標準4.3.2.6.2中涉及手動前照燈調光裝置的技術內容和規定,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24個月后實施。 對于現生產車型或通過現生產車型上改型而形成的新車型(不涉及照明和光信號裝置安裝規定的改變),給予60個月的過渡期;有關前照燈手動或自動調光裝置的安裝給予直至停產的過渡期。 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上海汽車燈具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許謀和、周濤、卜偉理。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4785-1984、GB4785-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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