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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范系統要求

Requirements for security systems in museums and units of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標準號:GB/T 16571-2012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16571-2012
發布時間:2012-11-05
實施時間:2013-02-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王永升、史彥林、劉銘威、鄧超、鄭麗娜、施巨嶺、周群、張盛、曹洋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安全防范報警系統
ICS分類:犯罪行為防范
提出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和國家文物局
起草單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聯視神盾安防技術有限公司、杭州華三通信技術有限公司、首都博物館
歸口單位: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100)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100)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范系統的人力防范、實體防范、技術防范要求,是安全防范系統設計、施工、檢驗、驗收的基本依據。本標準適用于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等)及考古發掘工地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安全防范系統。紀念館、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考古研究所、文物商店和其他收藏、臨時展出文物場所的安全防范系統可參照使用。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是對GB/T16571—1996《文物系統博物館安全防范工程設計規范》的修訂,并將標準名稱更改為《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范系統要求》。 本標準與GB/T16571—1996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擴大了標準的適用范圍(見1,1996年版的1); ———根據標準內容的需要,增加、修訂了部分術語和定義(見3,1996年版的3); ———增加了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等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范系統的要求(見9,10,11); ———增加了考古發掘工地安全防范系統的要求(見12); ———增加了人力防范和實體防范的要求(見5,6); ———增加了入侵報警、視頻安防監控、出入口控制、聲音復核、專用通訊、電子巡查、防爆安全檢查、 安全管理等子系統的技術要求(見7); ———修訂原標準中“工程設計原則”的內容,納入本標準“安全防范系統總體要求”(見4,1996年版的5); ———修訂原標準中“工程設計技術”的內容,納入本標準“技術防范要求”(見7,1996年版的9); ———增加了設計流程及設計文件編制的要求(見附錄A)。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和國家文物局共同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聯視神盾安防技術有限公司、杭州華三通信技術有限公司、首都博物館。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永升、史彥林、劉銘威、鄧超、鄭麗娜、施巨嶺、周群、張盛、曹洋。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6571—1996。 |
標準目錄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安全防范系統總體要求 4 4.1 系統基本構成 4 4.2 系統建設原則 5 5 人力防范要求 5 5.1 安全保衛機構設置 5 5.2 安全保衛制度建設 5 5.3 安全保衛人員配備與管理 5 6 實體防范要求 6 6.1 基本要求 6 6.2 周界實體防范要求 6 6.3 重要區域/部位實體防范要求 6 7 技術防范要求 6 7.1 基本要求 6 7.2 入侵報警系統要求 7 7.3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要求 8 7.4 出入口控制系統要求 8 7.5 聲音復核系統要求 9 7.6 專用通訊系統要求 9 7.7 電子巡查系統要求 9 7.8 防爆安全檢查系統要求 10 7.9 安全管理系統要求 10 7.10 監控中心/安防專用設備間要求 10 8 博物館安全防范系統要求 11 8.1 一級風險 11 8.2 二級風險 13 8.3 三級風險 15 9 古建筑安全防范系統要求 16 9.1 一級風險 16 9.2 二級風險 17 9.3 三級風險 18 10 石窟寺和石刻安全防范系統要求 18 10.1 一級風險 18 10.2 二級風險 20 10.3 三級風險 21 11 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安全防范系統要求 21 11.1 基本要求 21 11.2 人力防范要求 22 11.3 實體防范要求 22 11.4 技術防范要求 22 12 考古發掘工地安全防范系統要求 22 12.1 基本要求 22 12.2 人力防范要求 22 12.3 實體防范要求 23 12.4 技術防范要求 23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設計流程及設計文件編制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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