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dentification of vehicle fire trace evidence
標準號:SF/T 0100-2021
本文件規(guī)定了車輛火災痕跡物證鑒定的總體要求以及車輛火災鑒定、物證提取方法和鑒定結果的要求。本文件適用于具有相應執(zhí)業(yè)資格的鑒定人進行車輛火災鑒定,其他情況下火災鑒定參照執(zhí)行。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guī)則》的規(guī)定起草。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nèi)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fā)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本文件由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司法部信息中心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缺陷產(chǎn)品管理中心、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國安全生產(chǎn)科學研究院、同濟大學、清華大學、吉林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上海機動車檢測認證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長安大學、長沙理工大學、西華大學、上海工程技術大學、山東交通學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少猷、魯智寶、馮浩、肖凌云、劉振剛、柴志勇、史聰靈、朱西產(chǎn)、呂小寶、趙晨、黃宏成、時鳴、袁泉、胡林、李國慶、錢宇彬、丁同強、胡文浩、李平飛、周維新、張志勇、衡威威、關闖、李威、趙明輝、李麗莉、張培鋒、張澤楓、姜鎮(zhèn)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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