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 6 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化合物的氣相色譜-質譜法。本標準適用于土壤和沉積物中鄰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鄰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BB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和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等 6 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化合物的測定。其他鄰苯二甲酸酯類化合物通過驗證也可用本方法測定。當取樣量為 10.0 g,提取體積 20.0 ml,進樣量 1.0 μl 時,本標準測定鄰苯二甲酸酯類化合物的方法檢出限為 0.02 mg/kg~0.05 mg/kg,測定下限為 0.08 mg/kg~0.20 mg/kg。詳見附錄 A。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土壤和沉積物中 6 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化合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 6 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化合物的氣相色譜-質譜法。
本標準的附錄 A 為規范性附錄,附錄 B 和附錄 C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山東省淄博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驗證單位:山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山東省青島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山東省泰安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和河南省新鄉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 2021 年 6 月 3 日批準。
本標準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前 言 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方法原理 1
5 干擾和消除 2
6 試劑和材料 2
7 儀器和設備 3
8 樣品 3
9 分析步驟 4
10 結果計算與表示 6
11 準確度 8
12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9
13 廢物處置 9
14 注意事項 9
附錄 A(規范性附錄) 方法的檢出限和測定下限 10
附錄 B(資料性附錄) 目標物的測定參考參數 11
附錄 C(資料性附錄) 方法的準確度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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