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vestigation and assessment of national ecological status—— Ecosystem problems assessment
標準號:HJ 1174-2021
本標準規定了生態問題評估的總則、技術流程、指標體系和技術方法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全國及省級行政區域陸域生態問題評估,其他地理區域可參考本標準執行。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全國生態狀況定期遙感調查評估方案》(環辦生態〔2019〕45 號),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生態問題評估的總則、技術流程、指標體系和技術方法等要求。
本標準的附錄 A 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與以下標準同屬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系列標準: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遙感解譯與野外核查》(HJ 1166—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森林生態系統野外觀測》(HJ 1167—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草地生態系統野外觀測》(HJ 1168—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濕地生態系統野外觀測》(HJ 1169—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荒漠生態系統野外觀測》(HJ 1170—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格局評估》(HJ 1171—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質量評估》(HJ 1172—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估》(HJ 1173—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項目尺度生態影響評估》(HJ 1175—2021);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數據質量控制與集成》(HJ 1176—2021)。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生態環境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 2021 年 5 月 12 日批準。
本標準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前 言 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總則 2
5 技術流程 2
6 評估指標體系3
7 評估技術方法3
8 評估結果 4
附錄 A(規范性附錄) 生態問題評估指標計算方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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