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標準號:HAD401/15-2021
發布時間:2022-01-05
實施時間:2022-01-05
首發日期:
起草人:
發布部門:國家核安全局
標準簡介
本導則適用于核動力廠及裝置、其他反應堆、核燃料循環設施及放射性廢物貯存、處理設施退役過程的安全評價。本導則中,核設施退役以所有乏燃料元件及易裂變材料全部移出設施、運行廢液處理完畢作為退役的起點。核設施中不涉及放射性的場所(如核島外的辦公樓等)的拆除工作,不在本導則的指導范圍中。
推薦檢測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認證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培訓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