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il and sediment—Determination of cobalt —Flam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標準號:HJ 1081-2019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鈷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標準適用于土壤和沉積物中總量鈷的測定。當取樣量為 0.5 g,定容體積為50 ml 時,方法檢出限為2 mg/kg,測定下限為8 mg/kg。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土壤和沉積物中鈷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鈷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起草單位:湖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驗證單位: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湖南省長沙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湖南省湘潭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湖南省郴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和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2019年12月31日批準。
本標準自2020年6月30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前 言 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方法原理 1
4 干擾及消除 1
5 試劑和材料 1
6 儀器和設備 2
7 樣品 2
8 分析步驟 4
9 結果計算與表示 5
10 精密度和準確度 5
11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6
12 廢物處理 7
13 注意事項 7
附錄A(資料性附錄)標準加入法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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