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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離心式脫水機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pin extractors
標準號:GB 4706.26-2008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4706.26-2008
發布時間:2008-12-30
實施時間:2010-03-01
首發日期:1991-03-21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魯建國、丁旭東、呂佩師、李宏、鄔烈勤、朱焰、許振剛、孫鵬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衛生、安全、勞動保護
ICS分類:家用品安全
提出單位: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起草單位: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博西華電器(江蘇)有限公司、青島海爾洗衣機有限公司等
歸口單位: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標準簡介
GB 4706.1-2005中的該章由下述內容代替:本部分涉及單相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其他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480V,干燥負載容量不超過10kg,旋轉桶線速度不超過50m/s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離心式脫水機的安全。不作為一般家用,但對公眾仍可能引起危險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輕工業和農場中由非專業的人員使用的器具也屬于本部分的范圍。本部分所涉及的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險,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圍環境中所有的人可能會遇到的。本部分并未涉及:———無人照看的幼兒和殘疾人使用器具時的危險;———幼兒玩耍器具的情況。
標準摘要
本部分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GB4706《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組成,第1 部分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為特殊要求。 本部分是GB4706的第26部分。本部分應與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中寫明“適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中的相應條款適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寫明“代替”或“修改”的部分,應以本部分為準;本部分中寫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中的相應條款外,還應符合本部分所增加的條款。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4:2006《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2部分:離心式脫水機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代替GB4706.26—2000《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離心式脫水機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與GB4706.26—2000的主要差別是: ———增加第2章規范性引用文件。 ———5.2改為:第18章的試驗后,在同一器具上進行21.101、21.102與22.101試驗。 ———增加5.3。 ———6.1改為:器具應分為Ⅰ類、Ⅱ類或Ⅲ類。 ———7.12.1改為:除非器具上有符合7.101規定的標注,說明書應指明器具緊靠的墻上有永遠固定的標識。器具打算在公寓大樓公共使用,并配備為釋放機蓋用的通電的連鎖系統,安裝說明書應說明自動關閉器具的定時器或類似裝置不能安裝在供電線路中。 ———增加7.101。 ———15.2增加:此外,帶有垂直軸,連續注水漂洗的器具,裝滿完全浸透的紡織物,在20s內注入10L 水,在額定電壓下正常工作。 ———18章增加:機蓋連鎖裝置6000次。 ———24.1.4增加:對于機蓋聯鎖裝置,依據GB14536.13中6.10與6.11的要求進行試驗,運行循環數不少于6000次。 ———增加附錄AA。 ———增加參考文獻。 本部分附錄AA 為規范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由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負責起草。 本部分參加起草單位: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博西華電器(江蘇)有限公司、青島海爾洗衣機有限公司、無錫小天鵝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新樂電器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魯建國、丁旭東、呂佩師、李宏、鄔烈勤、朱焰、許振剛、孫鵬。 本部分首次發布于1991年3月,第一次修訂于2000年3月,本次為第2次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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