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upervision for geological hazard control engineering
標準號:DB37/T 3656-2019
本標準規定了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的基本要求、監理組織和監理設施、監理工作程序、內容、制度、施工準備階段監理工作要求、施工實施階段監理工作要求、保修期監理工作要求及監理資料等內容。本標準適用于山東省行政區域內開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準備及施工、保修期的監理。
本標準按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山東省自然資源廳提出、歸口并監督實施。
本標準起草單位:山東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山東金利地質勘察有限公司、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山東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第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山東省物化探勘查院、山東正元地質資源勘查有限責任公司、山東省第一地質礦產勘查院、中國建筑材料工業地質勘查中心山東總隊、山東省地質測繪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慶兵、回寒星、韓景敏、孟祥科、孟祥玲、彭玉明、孟凡奇、楊穎、張世娟、李洪亮、郝光前、張世杰、高明波、胡玉祿、常允新、姚春娒、陳洪年、馮克印、孫亞廷、周金、謝孔金、黃偉榮、于義強、劉磊、董強、高贊東、吳麗莉、蒙永輝、范會鳳、孔濤。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前言 III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基本要求 3
5 監理組織和監理設施 3
5.1 監理單位 3
5.2 監理機構 3
5.3 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關系 4
5.4 監理人員資格 5
5.5 監理人員要求 5
5.6 監理人員崗位職責 5
5.7 監理設施 6
6 監理工作程序、內容、制度 6
6.1 工作程序 7
6.2 工作內容 7
6.3 主要工作制度 8
6.4 監理規劃與監理實施細則 9
7 準備階段監理工作 10
7.1 監理人員培訓 10
7.2 施工準備階段監理 10
8 施工實施階段監理 12
8.1 開工條件控制 12
8.2 工程質量控制 12
8.3 工程進度控制 15
8.4 工程投資控制 18
8.5 施工安全與環境保護 20
8.6 化石和文物保護 21
8.7 工程驗收與移交 22
9 保修期監理工作 24
9.1 保修期起算、延長和終止 24
9.2 保修期監理主要工作內容 25
10 合同管理 25
10.1 工程變更管理 25
10.2 合同索賠 25
10.3 違約管理 26
10.4 監理人員保險 26
10.5 爭議的協調 26
10.6 合同解除 27
11 信息文件管理 28
11.1 監理文件內容 28
11.2 管理要求 29
11.3 通知與聯絡 30
11.4 文件的傳遞 30
附 錄 A (資料性附錄) 治理工程監理總結報告 31
附 錄 B (資料性附錄) 治理工程監理規劃 33
附 錄 C (資料性附錄) 監理月報 35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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