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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加工企業基本技術條件

Basic technical condition of cotton processing enterprise
標準號:GB/T 18353-2008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18353-2008
發布時間:2008-12-31
實施時間:2009-06-01
首發日期:2001-04-17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胡春雷、徐水波、康玉國、楊照良、李槿一等
作廢日期:2018-06-01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工藝
ICS分類:紡織工藝
提出單位: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起草單位:中國棉花協會、中國纖維檢驗局、中國棉花協會棉花加工分會等
歸口單位:全國棉花加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棉花加工企業的基本技術條件。本標準適用于棉花加工企業的管理和資格認定。
標準摘要
本標準代替GB/T18353—2001《棉花加工企業基本技術條件》。 本標準與GB/T18353—2001相比,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修訂了主要技術要求中軋花、打包的技術指標。 ———明確了在加工回潮率為6.5%~8.5%的標準級籽棉時,鋸齒軋花機臺時皮棉產量不低于800kg,皮輥軋花機臺時皮棉產量不低于100kg,每條軋花生產線的皮棉產量不低于3200kg/h。 ———明確了加工后的棉纖維應使用公稱力為4000kN 以上的打包機打包。打包機臺時產量不低于4000kg。 ———明確了皮棉成包時可使用回潮率在線自動檢測裝置測定回潮率。 ———增加了樣品保管。 ———在棉花加工工藝流程中增加了切取棉樣、在線測量回潮率、條碼信息管理系統打印條碼等環節。 ———在技術經濟指標中增加了每噸皮棉耗塑料捆扎帶、塑料包裝袋的經濟指標。 ———增加了棉花加工企業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明確了企業皮棉年加工能力應大于5000t。 本標準由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棉花加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棉花協會、中國纖維檢驗局、中國棉花協會棉花加工分會、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鄭州棉麻工程技術設計研究所、北京中棉機械成套設備有限公司、邯鄲金獅棉機有限公司、南通棉花機械有限公司、山東天鵝棉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州伊欣棉業有限責任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胡春雷、徐水波、康玉國、楊照良、李槿一、余泳、李久喜、王瑞霞、岳洪壯、蘇英杰、季宏斌、楊丙生、李利民、尹青云。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8353—2001。 |
標準目錄
前言Ⅲ 1 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主要技術要求1 4 棉花加工企業質量管理3 5 棉花加工企業應具備的其他條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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