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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Hygienic standards for uses of additives in food containers and packaging materials
標準號:GB 9685-2008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9685-2008
發布時間:2008-09-09
實施時間:2009-06-01
首發日期:1988-08-10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王竹天、樊永祥、卞華松、顧振華等
作廢日期:2017-10-19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食品衛生
ICS分類:食品綜合
提出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所、國際化學品制造商協會
歸口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衛生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的使用原則、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品種、使用范圍、最大使用量、特定遷移量或最大殘留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者。
標準摘要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參考了美國聯邦法規(CodeofFederalRegulations)第21章第170~189 部分、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食品接觸物通報(FoodContactNotification)列表,以及歐盟2002/72/EC 指令食品接觸塑料 (Comissiondirectiverelatingtoplasticmaterialsandarticlesintendedtocomeintocontactwithfood?stuffs)等相關法規。 本標準代替GB9685—2003《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助劑使用衛生標準》。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GB9685—2003同時廢止。 本標準與GB9685—2003 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將標準名稱改為“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 ———增加了添加劑的使用原則; ———參考相關國家的批準物質名單,將添加劑的品種擴充到959種; ———以附錄的形式列出了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名單、化學文摘登記號(CAS號)、使用范圍、最大使用量、特定遷移量或最大殘留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 本標準的附錄A 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負責解釋。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所、國際化學品制造商協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竹天、樊永祥、卞華松、顧振華、朱蕾、李躍、高仁君、陳樹照、柏忠林、徐元勤。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9685—1988、GB9685—1994、GB9685—2003。 |
標準目錄
前言Ⅰ 1 范圍1 2 術語和定義1 3 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的使用原則2 4 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的使用規定2 5 特定遷移量的判定2 附錄A(規范性附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及使用要求3 表A.1 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允許使用的添加劑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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