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標準號:GA 93-2004
發布時間:2004-03-18
實施時間:2004-10-01
首發日期:
起草人:劉曉慧、吳海江、白椒英、馮玉成、張君娜
標準分類: 建筑五金
ICS分類:建筑材料和構件的阻燃性
提出單位:公安部消防局
起草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學研究所、浙江瑞安市瑞迪五金門控有限公司
歸口單位: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防火門閉門器的分類、規格、標記、要求、試驗裝置、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本標準適用于安裝在防火門和防火窗上使用的無定位裝置的閉門器。
標準摘要
本標準第6章為強制性條文,其余為推薦性條文。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A93-1995《防火門用閉門器試驗方法》。 本標準與GA93-199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不允許有定位裝置的防火門閉門器(1995年版的6.5;本版的第1章)。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見第3章); -增加了防火門閉門器分類、規格(見第4章); -增加了防火門閉門器標記(見第5章); -增加了防火門閉門器的常規性能(見6.1); -增加了防火門閉門器使用壽命及使用壽命試驗后的性能(見6.2); -修改了防火門閉門器高溫下的開啟力矩(1995年版的6.2;本版的6.3.1); 修改了防火門閉門器高溫下的最大關閉時間(1995年版的6.3;本版的6.3.2); 修改了防火門閉門器高溫下的最小關閉時間(1995年版的6.3;本版的6.3.3); -修改了防火門閉門器高溫下的關閉力矩(1995年版的6.2;本版的6.3.4)0 本標準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學研究所。 本標準參編單位:浙江瑞安市瑞迪五金門控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曉慧、吳海江、白椒英、馮玉成、張君娜。 本標準首次發布于1995年1月17日。 |
推薦檢測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認證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培訓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