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trolling limits for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標準號:GB 8702-2014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8702-2014
發布時間:2014-09-23
實施時間:2015-01-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
出版機構: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ICS分類:13.280
起草單位:環境保護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
歸口單位:環境保護部
發布部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環境保護部
主管部門:環境保護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電磁環境中控制公眾曝露的電場、磁場、電磁場(1Hz~300GHz)的場量限值、評價方法和相關設施(設備)的豁免范圍。本標準適用于電磁環境中控制公眾曝露的評價和管理。本標準不適用于控制以治療或診斷為目的所致病人或陪護人員曝露的評價與管理;不適用于控制無線通信終端、家用電器等對使用者曝露的評價與管理;也不能作為對產生電場、磁場、電磁場設施(設備)的產品質量要求。
標準摘要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加強電磁環境管理,保障公眾健康,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是對《電磁輻射防護規定》(GB 8702-88)和《環境電磁波衛生標準》(GB 9175-88)的整合修訂。本標準參考了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限制時變電場、磁場和電磁場(300GHz及以下)曝露導則,1998》,以及電氣與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關于人體曝露到0~3kHz電磁場安全水平的IEEE標準》,考慮了我國電磁環境保護工作實踐。在滿足本標準限值的前提下,鼓勵產生電場、磁場、電磁場設施(設備)的所有者遵循預防原則,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公眾曝露。 本標準規定了電磁環境中控制公眾曝露的電場、磁場、電磁場(1Hz~300GHz)的場量限值、評價方法和相關設施(設備)的豁免范圍。 本標準首次發布于1988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 ——增加了1Hz~100kHz頻段電場和磁場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值; ——刪除了職業曝露限值; ——刪減了管理內容要求; ——調整了監測要求; ——補充了交流輸變電設施的豁免范圍。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電磁輻射防護規定》(GB 8702-88)和《環境電磁波衛生標準》(GB 9175-88)廢止。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輻射源安全監管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起草單位:環境保護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 本標準環境保護部2014年9月8日批準。 本標準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
標準目錄
前 言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限值和評價方法 2 5 豁免范圍 4 6 監測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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