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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

Test method of flammability for building materials
標準號:GB/T 8626-2007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8626-2007
發布時間:2007-12-21
實施時間:2008-06-01
首發日期:1988-02-05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王鵬翔、鄧小兵、周全會、曾緒斌、濮愛萍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消防綜合
ICS分類:材料和制品的阻燃性和燃燒性能
提出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起草單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歸口單位: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公安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在沒有外加輻射條件下,用小火焰直接沖擊垂直放置的試樣以測定建筑制品可燃性的方法。對于未被火焰點燃就熔化或收縮的制品,附錄A給出了附加試驗程序。附錄B給出了試驗方法精確度的信息。
標準摘要
本標準等同采用ISO11925-2:2002《對火反應試驗 建筑制品在直接火焰沖擊下的可燃性 第2部分:單個火源試驗》(英文版)。 本標準等同翻譯ISO11925-2:2002。 為便于使用,本標準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a) 本國際標準一詞改為本標準; b) 用小數點.代替作為小數點的逗號,。 本標準代替GB/T8626-1988《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因為隨著國際標準化組織ISO/TC92在對火反應系列試驗方法上的研究和發展原標準在技術上已過時。 本標準與GB/T8626-1988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樣品尺寸和數量修訂為:樣品尺寸(250×90)mm;其厚度不超過60 mm;樣品數量6個(1988年版的2.1); ---對點火時間調整為15s或30s,以供委托方選擇并在試驗報告中注明點火時間(1988年版3.7); ---規定火焰高度為(20±1)mm(1988年版3.6); ---增加了對試驗時間的規定(見7.4); ---增加了對其厚度大于10mm 的多層制品進行附加試驗的規定(見7.3.3.2.3和圖7); ---取消了對材料可燃性的判定(1988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試驗結果表述(見第8章); ---增加了試驗報告(見第9章); ---增加了規范性附錄熔化收縮制品的試驗程序(見附錄A); ---增加了資料性附錄試驗方法的精確度(見附錄B)。 本標準的附錄A 是規范性附錄,附錄B是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七技術委員會(SAC/TC113/SC7)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上海阿姆斯壯建筑制品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濮愛萍、王鵬翔、鄧小兵、周全會、曾緒斌。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8626-1988。 |
標準目錄
前言Ⅲ 引言Ⅳ 1 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1 4 試驗裝置2 5 試樣3 6 狀態調節3 7 試驗程序3 8 試驗結果表述5 9 試驗報告5 附錄A(規范性附錄) 熔化收縮制品的試驗程序14 附錄B(資料性附錄) 試驗方法的精確性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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