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petrochemical steel facilities
標準號:GB 50761-2012
本規范是一項新頒布的國家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1414號公告批準,編號為GB50761-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12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適用于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9度或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為0.05g~0.40g地區的石油化工裝置中的臥式設備、支腿式直立設備、支耳式直立設備、裙座式直立設備、球形儲罐、立式圓筒形儲罐和加熱爐等鋼制設備的抗震設計。 本規范面向石油化工行業鋼制設備抗震設計人員。 本規范是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印發的通知》(建標[2007]126號)的要求,由中國石化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而成的。 在本規范編制過程中,編制組開展了多項專題研究工作,調查總結了近年來國內外大地震的經驗教訓,采納了在石油化工設備設計、施工方面的成熟經驗和科研成果,考慮了我國的經濟條件和工程實踐,并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征求了有關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的意見,經反復討論、修改和試設計,最后經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11章和3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和符號、基本規定、地震作用和抗震驗算、鞍座支承的臥式設備、支腿式直立設備、支耳式直立設備、裙座式直立設備、球形儲罐、立式圓筒形儲罐和加熱爐等。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負責日常管理,中國石化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1 總則 2 術語和符號 2.1 術語 2.2 符號 3 基本規定 3.1 設備的重要度分類 3.2 地震影響 3.3 設備的結構體系設計 4 地震作用和抗震驗算 4.1 一般規定 4.2 地面設備設計反應譜 4.3 地面設備水平地震作用 4.4 構架上設備水平地震作用 4.5 豎向地震作用 4.6 載荷組合 4.7 抗震驗算 5 鞍座支承的臥式設備 5.1 一般規定 5.2 地震作用和抗震驗算 5.3 抗震構造措施 6 支腿式直立設備 6.1 一般規定 6.2 自振周期 6.3 地震作用和抗震驗算 6.4 抗震構造措施 7 支耳式直立設備 7.1 一般規定 7.2 自振周期 7.3 地震作用和抗震驗算 7.4 抗震構造措施 8 裙座式直立設備 8.1 一般規定 8.2 自振周期 8.3 地震作用和抗震驗算 8.4 抗震構造措施 9 球形儲罐 9.1 一般規定 9.2 自振周期 9.3 地震作用和抗震驗算 9.4 抗震構造措施 10 立式圓筒形儲罐 10.1 一般規定 10.2 自振周期 10.3 水平地震作用及效應 10.4 罐壁豎向穩定許用臨界應力 10.5 罐壁的抗震驗算 10.6 液面晃動波高 10.7 抗震構造措施 11 加熱爐 11.1 一般規定 11.2 自振周期 11.3 地震作用和抗震驗算 11.4 抗震構造措施 附錄A 柔度矩陣元素 附錄B 支腿式直立設備抗震驗算 附錄C 支耳式直立設備抗震驗算 本規范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附:條文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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