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upervision of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dline—Supervision platform construction (on trial)
標準號:HJ 1146-2020
本標準規定了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的基本原則、建設內容、功能要求和建設運行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省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建設,市、縣級有關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建設可參照執行。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要求,規范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建設的技術要求,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的基本原則、建設內容、功能要求和建設運行等要求。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與《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基礎調查(試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生態狀況監測(試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生態功能評價(試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保護成效評估(試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臺賬數據庫建設》《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數據質量控制(試行)》等同屬于生態保護紅線監管系列標準規范。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生態環境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安徽省環境信息中心、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 2020 年 11 月 24 日批準。
本標準自 2020 年 11 月 24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前 言ii
1 適用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1
4 基本原則2
5 建設內容2
6 功能要求4
7 建設運行要求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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