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upervision of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dline—Ecological condition monitoring
標準號:HJ 1141-2020
本標準規定了生態 保護紅線范圍內生態狀況的監測方式、技術流程、監測內容、監測指標及頻次、監測方法和質量控制要求等。本標準適用于綜合運用衛星遙感、航空遙感和地面監測方式,對我國陸域生態保護紅線的面積、性質和功能以及人類干擾活動進行動態監測工作,海域生態保護紅線監測另列。本標準適用于縣級及以上行政區陸域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生態狀況動態變化監測。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要求,規范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生態狀況監測的技術要求,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生態狀況的監測方式、技術流程、監測內容、監測指標及頻次、監測方法和質量控制要求等。
本標準附錄A、B為規范性附錄,附錄C~附錄G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與《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基礎調查(試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生態功能評價(試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保護成效評估(試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臺賬數據庫建設(試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數據質量控制(試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平臺建設(試行)》等同屬于生態保護紅線監管系列標準。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生態環境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2020年11月24日批準。
本標準自2020年11月24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前 言 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與定義 2
4 技術流程 3
5 監測準備 4
6 監測內容 5
7 監測指標和頻次 6
8 監測方法 8
9 工作成果 9
10 質量控制要求 10
附錄A(規范性附錄)通用指標信息提取方法 11
附錄B(規范性附錄)特征性指標信息提取方法 13
附錄C(資料性附錄)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統計表 14
附錄D(資料性附錄)人類干擾活動面積統計表 15
附錄E(資料性附錄)生態修復治理面積統計表 16
附錄F(資料性附錄)自然生態用地面積統計表 17
附錄G(資料性附錄)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狀況監測報告編寫格式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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